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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非法采砂入刑案宣判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3-29 11:15:36

铜陵讯 近年来,长江河道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给河道防洪、航运和水生态造成安全隐患。铜陵市义安区委、政府一直对长江河道非法采砂现象保持高压态势,然而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近日,义安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采砂案件,这是我市首例非法采砂入刑案件。

2015年9月,由公安、水利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在义安区胥坝渡口上游发现两处盗采江砂砂场并现场予以查封。义安区水利局经工作发现该两处砂场为西联乡胡某所有,因涉嫌触犯刑法,移交义安公安分局。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案组,对该案立案侦查。经数月侦查,犯罪嫌疑人胡某自2014年2月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在长江中盗采江砂,价值经鉴定共计25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涉嫌非法采矿罪。同时,2015年6月,犯罪嫌疑人胡某因采砂问题与他人言语不和发生揪打,致对方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2016年2月,义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胡某犯故意伤害罪和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三万元人民币,所得江砂予以追缴。

(郑凯 汪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