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恋爱时开通“亲密付”,分手后,竟然成了网络资金安全隐患。11月28日,记者获悉,合肥市庐阳区法院经审理判决的一起侵权案件,就是因恋人之间过多依赖网络快捷支付功能,导致分手后个人财产被侵害。
据了解,“亲密付”是支付宝网络平台开通的一项快捷支付业务,是一方授权另一方间接使用其支付宝账户内钱款的功能,顾名思义只有关系非常亲密的人才会办理。
邱某与夏某原是恋人关系,在双方恋爱期间,邱某将自己的支付宝为女友夏某开通“亲密付”功能,夏某在通过支付宝付款时可以选择“亲密付”的付款方式,款项实际从邱某的账户扣除。去年9月底,两人分手。今年9月21日,邱某突然接到支付宝发来的短信通知,其支付宝账户被转出1万元。因账户内的款项被无故转移,邱某随即报警。经查,邱某支付宝账户被转出1万元,正是夏某通过“亲密付”的方式为自己的信用卡还款导致。
邱某认为,夏某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依法应当返还及支付相应利息,于是将夏某起诉至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夏某在庭审中辩称,双方原是恋人,有一些经济往来是正常行为,使用“亲密付”功能也经过了邱某的授权。因为自己之前借给邱某14760元,所以现在相抵后,邱某仍欠自己4760元,并提供支付宝交易记录复印件作为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邱某在与夏某恋爱期间开通支付宝“亲密付”功能,夏某消费,邱某支付,属于邱某的赠与行为。在双方分手之后,邱某虽未及时将“亲密付”功能关闭,但此时邱某不再具有继续向夏某赠与的意思表示,邱某事后报警也能证明。两人分手近一年后,在未事先通知邱某并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亲密付”功能替自己的信用卡还款,使邱某的银行账户被扣款1万元,夏某属于财产侵权行为,理应归还。至于夏某是否借款给邱某,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向邱某主张权利。
法院一审判决夏某应向邱某返还1万元及相应利息。
郑丹丹 王鹏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