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讯 因不喜欢妻子为自己选购的衣服,王先生要求退货不成,蚌埠市某品牌专柜同意将衣服换成提货券,凭提货券可在全省范围任意选购该品牌商品。可当王先生拿着提货券前去合肥市某品牌专柜购物时,却被告知提货券无法购买王先生看中的打折商品。 12月12日,王先生无奈投诉至蚌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蚌埠市消保委当天就帮他维了权。
今年8月中旬,王先生妻子前往蚌埠市某品牌专柜,为王先生选购了一件衬衫。可回家后,王先生对这件衬衫并不满意。 8月20日,王先生和妻子来到该品牌专柜,要求退货。对方不同意,但表示可以换成提货券,凭提货券可在全省范围该品牌专柜任意选购该品牌商品。王先生只好接受某品牌专柜的提议,某品牌专柜为此给王先生出具了1980元的提货券。
其后,王先生拿着提货券,在合肥一家商场该品牌专柜,要求购买一套原价8000余元,打完折后3000余元的衣服。但该品牌专柜拒绝了王先生的购物要求,理由为“提货券不能购买打折商品”。
王先生随后找到出具提货券的蚌埠市该品牌专柜,该品牌专柜也表示,总部有规定,提货券只能购买正价商品,不能购买打折商品。王先生气愤不已,于是向该品牌商品的售后服务反映,但也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无奈之下,王先生投诉至蚌埠市消保委,认为该品牌专柜既不同意退货,又对消费者使用提货券购物进行限制,商家的单方规定是典型的“霸王条款”。蚌埠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电话约谈该品牌专柜相关负责人,并阐明相关法律关系,促使商场当天同意给王先生退货。
钱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