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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漫溢荼毒村民农作物 铜陵中院环保庭开庭审理第一案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12-23 14:34:26


本网讯 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道接二连三发生漫溢,横流的污水导致周边农田水塘污染,给农民带来较大的损失。为索赔,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村委会的4个村民组作为原告,将铜陵市某污水处理公司、村委会所属的管委会、某建设局起诉到法院。12月21日,记者获悉,此案经过一审、上诉进入到二审程序。近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这是铜陵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在9月初正式运行以来,审理的第一案。此案庭审中,法院通过直播的方式,向更多的人传递依法保护绿色发展理念,鼓励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治理。

庭审中,村民们提出, 2014年夏季,因突降暴雨致使污水处理公司所属的西支干管道漫溢,污水致使周围鱼塘的鱼和水生蔬菜大量死亡。经协商,由污水处理公司赔偿27500元。这笔赔偿金尚未到位,又发生了类似事件。 2015年,因未对西支干管采取处理措施致周围污染严重,农民芡实损失26000元,养殖损失43439元。受损的村民们索赔无门,连续遭遇损失的情况下,只得起诉到法院,要求污水处理公司支付2014年补偿金27500元,污水处理公司、管委会和建设局共同承担2015年损失69439元。

案件在一审时,法院审理查明,发生漫溢的西支干管在2006年12月2日开工建设,2010年12月13日竣工,建设单位为涉案的建设局,并于2012年9月20日移交辖区的管委会接管,移交内容为该污水处理公司西支污水干管工程、污水管网、检查井。

2014年6月中旬因污水处理公司内部检修,突降暴雨,雨水进入管道致使西支干管管内污水溢出,造成该管线周边行政村的鱼塘内的鱼类及水生蔬菜大量死亡。事后,经相关部门核查,对于污水外溢事件进行了通报和处理,根据受损面积175亩,每亩500元计,经济损失共87500元,确定由建设局承担3万元、管委会承担3万元、污水处理公司承担27500元。其中建设局及管委会赔偿款已支付到位,但是污水处理公司的赔偿款迟迟没有兑现。

2015年6月28日,因暴雨导致污水处理公司专用高压线路存在电压异常故障,并造成该公司于当日凌晨4点35分停电,2015年7月1日恢复供电。由于停电致使污水无法经西支干管进入污水处理公司处理,并漫溢至管道周边行政村的农田及水面。该污染损失情况经铜陵市农业部门评估认定:造成该村水生蔬菜受损面积35亩左右,损失约2.6万元,水产养殖受损面积29.693亩,损失约4.3439万元。

2015年7月7日,铜陵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受铜陵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委托,对上述的污水处理公司周边水体水质监测,发现该区域部分水塘NH3-N、总磷、总铜超出四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同时,故障就出在污水处理公司的专用高压线路。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污水处理公司应该赔偿四个村民组2014年度经济损失27500元,2015年度经济损失48607.30元,合计76107.30元。管委会赔偿4个村民组2015年度经济损失20831.70元。

污水处理公司、管委会上诉至铜陵中院。经过二审开庭,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尹雪茗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