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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近乎博取信任 两河南男子专骗农村老人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12-27 11:57:21

本网讯  河南固始人胡某和刘某,因生意不景气和无力偿还债务而萌生歹念,采取用假钱调包等手盗取农村留守老人钱财1.8万元,构成盗窃罪。同时两人还持有176张百元面值假币又构成持有假币罪。12月21日,两人共同在肥西县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现年40岁的胡某早在2002年和2014年分别因犯诈骗罪和盗窃罪两次受到刑事处罚。刘某也因交通肇事于今年6月被判缓刑。2015年上半年,胡某出狱后在合肥做废品收购生意,后因生意不景气而停业。与此同时,他的老乡刘某也因交通事故支付巨额赔偿款而债台高筑。今年6月,两人合谋以农村留守老人为对象,在肥西周边等地盗取钱财。为盗窃行为能得以实现并能逃避法律追究,胡某从网上购买了数万元假币,并准备了摩托车、头盔等作案工具。

6月16日早晨7时许,两人骑着摩托车来到肥西县严店乡莲花村年近七旬的俞姓老人家,谎称他俩是在附近做网络维修,需要租用俞家一间房屋存放工具,并答应每天支付20元作为劳务费,从而博取老人的信任。随后,两人又说他们口渴了,让老人烧点水喝,也许诺给予适当报酬。老人此时完全放松了警惕。在俞老人烧水时,胡某又以要给领导出人情,自己的零钱不方便为由,拿出一叠零钱想从老人处换取整钱。老人信以为真,准备从卧室桌子的抽屉里拿钱时,胡又说不麻烦了而放弃换钱。胡打探到老人放钱的位置后,由刘继续与老人攀谈,胡趁机将老人放在抽屉里的2200元现金盗走。

在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胡、刘二人又分别在肥西县严店乡、三河镇及肥东县包公镇采用同样手段作案5起,总共盗取留守老人现金1.8万元。

在被警方查获时,两人身上还有尚未使用的百元面值假币176张。

(李平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