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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扮“领班”骗取定金玩失踪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1-24 15:13:24


本网讯 因无力偿还赌债,两个年轻人竟然想到用“女性公关”领班的谎言,骗取娱乐会所的“进场费”。 1月16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

2015年底,周某因欠刘某8000余元赌债无力归还,于是提议让刘某假冒“女性公关”领班,以带“女公关”进场为名与娱乐场所签订合作协议,以此骗取“进场费”,所得赃款二人平分,刘某表示同意。之后二人准备在合肥一处娱乐会所实施诈骗,因该会所倒闭,未能得手。

2016年1月份的一天,周某得知合肥另一处娱乐会所正在筹备营业、需要招聘“小姐”领班的消息后,与刘某一起前往该娱乐会所与该会所工作人员商谈合作事宜,取得对方信任,达成合作意向。之后,刘某办理了一个假身份证及一个非实名制手机卡,于2016年1月18日,再次前往该会所,以假身份与娱乐会所负责人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由刘某保证带至少12名女性公关到会所工作,由会所每年支付给刘某10万元合作费用,合同签订后,会所负责人即依照合同约定,先期支付给刘某定金人民币2万元,另有1万元定金待刘某带小姐进场后再支付。刘某得款后随即逃往上海市,并不再使用手机号码。会所负责人联系不上刘某、发现被骗后,随即报警。

2016年7月,两人在合肥被抓获。案发后,两人的亲属代为赔偿受害会所的损失2万元,取得对方谅解。

法庭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王鹏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