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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重罪家临破碎析法理缝补亲情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6-15 14:39:57


案情发生在2016年8月,被告人石某因认为妻子有婚外情,激情之下萌生杀死孩子然后自杀的念头,遂持斧头砸击熟睡中的女儿、儿子,后砸击自己头部并数次撞墙。8月9日被告人石某被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抓获并拘留,随后淮北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杜集区法律援助中心接收此案后随即指派刑事辩护经验丰富的谢飞、李飞艳律师担任此案的代理律师。接受指派后,援助律师首先赴看守所会见本案的被告人石某,其次查看了现场,走访了被告人的父母和邻居,最后申请法院对看守所管教、被害人(石某的儿女)及其法定代理人(石某的妻子)进行了询问。经过反复认真分析案卷材料,援助律师认为:被告人石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石某平日待人热情,无违法行为,主观恶性不大;石某在看守所期间经常哭诉后悔自己犯下的罪,有悔罪表现;被害人(石某的儿女)及其法定代理人(石某的妻子)也出具了谅解书,证明石某平时与妻子王某感情较好,也非常疼爱孩子,请求对石某从轻处理。援助律师据此提出了上述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被告人石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至此,这一父亲持斧砍儿女的刑事案件宣告终结。在接到判决书的那一刹那,石某落下了泪水,“我干了这样混蛋的事,国家还能免费帮我请律师打官司并获得减刑,我一定认真改造回归家庭,回报社会。 ” ·李露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