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围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意见》为总纲,制定出台了党内法规71件,内容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多方面,扎实推进了党内法规制度全覆盖。
在作风建设法规制度方面,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省建立了作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着力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从改进调查研究到加强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从精简会议文件到改进新闻报道,从规范因公出国(境)到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从公务用车改革到办公用房清理等,密集出台了9部党内法规和近百件各类规范性文件。为更好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出台了省级、市厅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责任清单,明晰了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标准和规矩。
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方面,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出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述责述廉和接受评议办法、约谈办法和追究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围绕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国有企业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出台一大批制度规范。为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制定出台《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后,省委聚焦问题、举一反三,充分发挥制度治本作用,制定了巡视整改省级层面制度建设清单,进一步织密扎牢制度笼子,规范干部履职行为,保证干净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为规范党委决策行为和工作运行,探索建立“1+N”系列配套制度,即《中共安徽省委工作规则》是“1”,《省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省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等配套制度是“N”。《规则》介于《条例》和其他配套制度之间,往上和《条例》对接,往下统领细化其他配套制度,着力建立起执行《条例》“1+15”的制度体系。 2016年8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调研报告》,对我省探索出台“1+15”系列制度的做法给予肯定。
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方面,我省立废结合,用两年时间、分两个阶段,全面筛查省委成立至2012年60年中出台的省委文件,从4万多件文件中,梳理出需要清理的1176件省委文件,决定废止373件、宣布失效334件、继续有效469件,从而首次摸清了省委党内法规制度的家底,一揽子解决了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为提升党内法规制定水平,制定出台了《中共安徽省委党内法规制定办法》、《省委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 2014年,省委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委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中共安徽省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省委重大决策、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法律服务作用。我省向中央报备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连续三年实现合法合规率、报备及时率两个100%,是全国唯一获得此项成绩的省份。
制度生命力在于执行,为切实把“文本制度”变为“现实制度”,配套建立了相应的学习制度、督导督办督查等机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
法治安徽网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