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来双: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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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平方: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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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胜洲: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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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群: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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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顶文: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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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冬梅: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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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翠: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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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军: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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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正: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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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诚: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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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娟: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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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开放: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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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楠: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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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琴: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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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西琳: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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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涛: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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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更生: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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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盼: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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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玉贵: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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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多能: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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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金磊: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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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岳超: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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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长清: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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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梅: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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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宇迪: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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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志娟: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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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梓樑: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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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伟: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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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旭东: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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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俊华: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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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思耀: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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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爱民: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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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传群: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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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忠: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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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启翔: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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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士强: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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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书文: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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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洋: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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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紀车: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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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玉忠: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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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波: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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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洋洋: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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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忠: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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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智敏: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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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泳: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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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玉艮: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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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耀武: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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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世燕: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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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本本: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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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传根: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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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青春: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仁平: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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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生: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仕燕: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晓荣: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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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超: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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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强: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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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珍: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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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林: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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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素珍: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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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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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飞: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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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萍: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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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宏运: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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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家芹: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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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鹏: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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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朱书莉: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朱小华: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朱玉虎: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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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勇: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邹华飞: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建龙、杜红银、姚书刚、李进龙、安徽瑞穗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南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皖0102民初592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李建龙、杜红银向原告支付垫付款94965.78元,并支付违约金暂计10000元(自每一期垫付款逾期付款之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五利率分段累积支付违约金至被告结清欠款日止,暂计10000元,详见垫款情况以及所欠违约金计算表),暂共计104965.78元;二、判令被告姚书刚、李进龙、安徽瑞穗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诉讼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的新站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昂斌、昂晓琳、乔克国: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南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皖0102民初658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昂斌向原告支付垫付款472819.47元,并支付违约金暂计10000元(自每一期垫付款逾期付款之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五利率分段累积支付违约金至被告结清欠款日止,暂计10000元,详见垫款情况以及所欠违约金计算表),暂共计482819.47元;二、判令被告昂晓琳、乔克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诉讼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的新站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费存银、宋书侠、费青红、吴法新、安徽瑞穗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南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皖0102民初541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费存银向原告支付垫付款14653.06元,并支付违约金暂计10000元(自每一期垫付款逾期付款之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五利率分段累积支付违约金至被告结清欠款日止,暂计10000元,详见垫款情况以及所欠违约金计算表),暂共计152653.06元;二、判令被告宋书侠、费青红、吴法新、安徽瑞穗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诉讼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的新站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雷、季艳平、李子伦、安徽瑞穗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南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皖0102民初658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陈雷、季艳平向原告支付垫付款149751.55元,并支付违约金暂计10000元(自每一期垫付款逾期付款之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五利率分段累积支付违约金至被告结清欠款日止,暂计10000元,详见垫款情况以及所欠违约金计算表),暂共计159751.55元;二、判令被告李子伦、安徽瑞穗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诉讼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的新站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元谷商贸有限公司、晋江市汤姆斯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晶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皖0102民初19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请求为:一、三被告立即退还原告保证金10000元;二、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1000元;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2时30分在本院的新站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徐松:本院受理原告梁伍霞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皖0102民初66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判令:拍卖瑶海区物流大道与天柱路交口中环东方名景23幢2-801室房产,拍卖房款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依法分割。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的新站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国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炳魁与被告安徽国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0103民初19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原告陈炳魁与被告安徽国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签订的《区域合作协议》无效;二、被告安徽国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陈炳魁风险保证金58000元及利息2755元(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2月22日,之后利息以58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2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2200元,由被告安徽国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安徽国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叶民与被告安徽国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0103民初30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原告叶民与被告安徽国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签订的《区域合作协议》无效;二、被告安徽国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叶民管理费、风险保证金合计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14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62元、公告费800元,合计2062元,由被告安徽国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汪炎:本院受理原告卢贤安与被告汪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0103民初33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汪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卢贤安借款本金306380元及利息8987元(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4月20日,之后利息以本金306380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借款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卢贤安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64元、公告费800元,合计6964元,由被告汪炎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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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正:本院受理原告周志跃与被告杨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0103民初29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杨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周志跃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164元(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4月10日,之后利息以本金15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1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借款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周志跃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050元,由被告杨正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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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夜明:本院受理原告李俊善与被告安徽中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陈夜明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0103民初10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陈夜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李俊善培训费9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1月19日起以9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俊善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没有给付金钱义务的,不写)。案件受理费22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3000元,由原告李俊善负担187元,由被告陈夜明负担2813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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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波:本院受理原告龙生与被告张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龙生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本金12000元,支付自2016年11月2日起至款清之日的逾期违约金(以本金12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暂计算至2017年8月17日为2280元),以上共计14280元; 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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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邦平:本院受理原告吴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3、各自债务各自承担,无夫妻共同财产;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另,本案已口头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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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华:本院受理原告吴礼芳诉你、中国人民警察武装部队安徽省总队医院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两被告赔付原告住院伙食费360元、交通费1000元,合计1360元(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待鉴定确定后追加);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另,本案已口头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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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腾:本院受理原告疏景怡与被告疏腾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疏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疏景怡抚养费32400元(暂计算至2017年3月31日止,之后的抚养费按照每月1200元的标准支付至疏景怡独立生活时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疏腾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0103民初27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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