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讯 为贯彻“十九大”报告关于民生工程“织密网”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援助组织服务效能,新年伊始,池州市司法局积极部署基层法律援助组织窗口服务、社区服务和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三个“标准化”。
窗口服务标准化即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契机,全面统一市、县、乡三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标识标牌、区域设置和服务设施。建立健全以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咨询接待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处理制等五项制度为核心的便民服务窗口工作制度。推行“12348”法律援助热线管理制度和文明礼貌用语,市、县、区中心每日安排一名律师在窗口值班,接听热线、解答咨询,实现律师值班常态化。
社区服务标准化就是联合市民政部门,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池州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职事项清单”“、池州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工作事项清单”,推动社区居委会担负起开展法律援助,协助审查经济困难状况,申请、办理、宣传法律援助,让广大社区居民不出社区即可获得法律援助。
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标准化,需要开展“市级示范法律援助工作站”动态管理, “队伍围绕建设好、业务开展好、工作管理好、物质保障好、社会评价好”“五好”等 建设标准,将对市级示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开展复核,对符合标准的工作站工作经验予以总结、推广,对不符合标准的工作站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将予以取缔,推动全市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效能化,让该市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真正成为“困难群众依法维权的及时雨”。 (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