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4月19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了一宗建有厂房及办公楼的工业用地,单笔成交金额1085万余元,这是该院今年网络司法拍卖单笔成交金额的最高记录。
借助“互联网+”,芜湖经开区法院的司法拍卖工作进行得有声有色,吸引了全国各地的竞拍者。4月18日10时,该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安徽吉峰技研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以东某处面积为26666.713平米的土地及地上所建办公楼和厂房,网拍开始后,当即吸引广大竞买者的关注,引起1132次围观。到19日10时,此次拍卖标的物最终以10853962元的价格被某企业竞拍得手,该竞买者将一次性通过支付宝付清款项,从而使本案申请执行债权得以实现。若按传统方式委托拍卖公司进行变现,不但要收取佣金,且可能需要耗费3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本次网拍交易全程零佣金,耗时仅一个月,节约拍卖佣金等费用约50余万元,从而使申请执行的债权得到充分快捷的实现。
案涉不动产系申请人徽商银行芜湖天门山支行申请向被执行人安徽吉峰技研有限公司实现担保物权一案的标的物。2010年起被执行人安徽吉峰技研有限公司陆续向徽商银行芜湖天门山支行贷款,截至2013年5月共欠徽商银行芜湖天门山支行贷款1194余万元及利息80余万元,并以公司土地及地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而后,因其资不抵债,债权人徽商银行芜湖天门山支行便于2013年到法院走上了维权之路。判决下达后,因该案涉及金额巨大,安徽吉峰技研有限公司无力偿债,且其提供抵押的不动产已被市中院查封,执行一度陷入僵局。转机是201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该规定确定了首先查封法院自查封之日起超过60日未就查封财产发布拍卖公告或进入拍卖程序的,已启动执行程序的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可以要求移送该查封财产进入执行。经协调,市中院于2017年9月27日依据该批复将案涉不动产移送经开区法院执行。移送的不动产已于2015年进行了资产评估,但近年来芜湖市房地产价格上涨明显,为切实保障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的利益,该院再次对案涉不动产委托进行资产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设置拍卖底价,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执行到位金额。
为提升执行变现效率,芜湖经开区法院今年起所有执行案件涉案财产拍卖工作全部采取司法网拍形式。1月以来该院共进行司法网拍28起,成交金额约4689万元,成交率约为70%,成交的拍品平均溢价率接近15%,较过去传统委托拍卖有了很大的提高,不仅成功规避了“串标”等现象的发生,而且全程交易“零佣金、零成本、零费用”,特别是对流拍成品,依法降价后可以迅速重新上传至网络平台,在较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实现资产变现。据粗略估计,该院通过司法网拍累计为当事人节约佣金成本约200余万元,节约时间成本约四年零七个月,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开辟了一条高效路径。
(陈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