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前一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早晨,自以为酒醒后开车上路,没想到“隔夜酒”被交警查出酒驾。9月18日,陶某因酒驾被淮北市交警一大队查获,受到了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9月18日8时许,淮北市相山区淮海路濉溪路路口,皖EJ9***黑色越野车因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被执勤交警查纠。交警发现驾驶人陶某口中酒味甚浓。交警询问其是否喝酒了?陶某一脸镇定地回答“没有”。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交警测试,检测结果为78mg/100ml,。陶某是酒后驾驶。
据其交代:17日晚上,陶某与朋友喝酒喝到晚上八点多。第二天早晨醒来,陶某觉得酒劲儿早已过去,自己也神志清醒,驾车不会有问题,便开车上路了。陶某没想到白天交警也查车;更没想到,一夜过去,“隔夜酒”还能被查出来。
陶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未携带驾驶证三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一大队处于罚款1800元、计25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淮北交警提示您:“隔夜酒驾”应该引起驾驶人的重视,前一天晚上如果喝酒较多,经过一晚上的休息后身体并没有将全部酒精分解掉,血液中仍有酒驾浓度。此时开车仍可能被测出酒后驾车,同样会受到法律制裁。
(祖振东 付玲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