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2018年09月28日公告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9-28 09:19:58
点击下载:
    贲国梅: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三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张起界、康力争: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龚红珠、阮青云: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贺洋: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钟金兵、束庆艾: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被告钟金兵、束庆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视为送达。原告请求判令你们清偿借款本金150814.46元及利息滞纳金。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刘云鹏: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皖0191民初4589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由你方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韩佳宏: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皖0191民初4584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由你方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斌: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皖0191民初4592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由你方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吴华荣:本院受理原告丁昌胜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证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肥东县人民法院
程华敏:原告杨凯与被告程华敏、靳大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被告一偿还借款本金45万元、逾期违约金70249.5元(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7年11月20日暂计算至2018年7月11日,执行时应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共计520249.5元;2、被告二对被告一应承担的第1项请求中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负连带保证责任;3、确认原告对被告一抵押的位于经济区紫云路79号南郡明珠20幢1602室的房屋(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证合庐字第8130069890号)的房屋享有抵押权,有权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折价处理,并对其变价款优先偿还本案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以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4、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原告的律师费、差旅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材料的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单峻峰:本院受理原告张秀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91民初2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单峻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秀华偿还借款本金8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不超过年利率6%)自2018年1月8日起计至款清之日止】。如给付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被告单峻峰负担;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单峻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单峻峰:本院受理原告刘国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91民初2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单峻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国翠偿还借款本金145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以145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不超过年利率6%)自2018年1月8日起计至款清之日止】。如给付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00元,由被告单峻峰负担;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单峻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安徽川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友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91民初3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安徽川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友舟劳务报酬4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017年8月1日起以1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以4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陈友舟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18元,减半收取为409元,由原告陈友舟负担5元,被告安徽川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04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安徽川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国强、高梅:本院受理原告严立梅与被告孙国强、高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严立梅请求判令:一、被告孙国强、高梅共同偿还原告严立梅借款本金599720元,利息暂计87320元(利息按月息1%计算至起诉之日);此后利息按月息1%计算至全部借款清偿完毕止;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孙国强、高梅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证据副本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大嫂水饺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大嫂水饺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11民初987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材料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浙江飞耀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欧国军诉被告浙江飞耀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11民初881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材料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浙江飞耀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玉祥诉被告浙江飞耀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11民初77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材料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管德武:本院受理原告管恒武与被告管德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管恒武请求依法判决:1、被告管德武返还原告管恒武借款1880000元;2、被告管德武以188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向原告管恒武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止;3、被告管德武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刘无洲:本院受理原告乐正云与被告刘无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乐正云请求依法判令:1、被告刘无洲向原告乐正云偿还欠款人民币572458元,包括借款本金550000元、利息22458元(利息以欠款本金550000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10%的标准自2018年3月9日暂计至2018年8月3日,此后顺延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刘无洲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方玉、张成梅、唐文财:本院受理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方玉、张成梅、唐文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墩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长丰县人民法院
合肥力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彬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叶群霞诉你们装修装饰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王友中、肥西县三河百大超市:本院受理原告合肥长江批发市场诚忱食品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姚文严:本院受理原告汪书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董健:本院受理原告何慧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孙海兵:本院受理原告周宏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及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长丰县人民法院
程苏勤、程苏萍、合肥永康奥特杯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文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皖0102民初4152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请求判令:1、三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67533.62元以及利息861750.06元(其中2015年12月4日前利息357423.85元,自2015年12月5日暂计至2018年4月25日,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504326.21元,直至款项结清时止);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由三被告共同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2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汤柏杨遗失安徽中环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具质量保证金收据,编号0004352(10000元),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