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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1日公告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2-21 1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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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鼎丰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小龙诉被告台启明、合肥鼎丰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吴小龙请求法院依法判令:1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医疗费13526元、交通费1000元、护理费2394元(133元/天í18天)、营养费900元(50元/天í18天)、住院伙食补助费900元(50元/天í18天)、误工费8247.8元(179.3元/天í46天),合计26967.8元;2、二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另,本案已口头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安徽银瑞林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安莉、董国芳、陈丽华与被告安徽银瑞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银瑞林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提供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本院已口头裁定,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李星星、彭悦、孙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诉被告李星星、彭悦、孙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院已口头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案件要素表、适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5月1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罗法金:本院受理原告樊忠国与被告罗法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归还借款50000元并支付利息;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罗法金、樊福全:本院受理原告刘新兰与被告罗法金、樊福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210000元;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李克森:本院受理原告张广宁与被告李克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暂计算为5490元(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26日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2018年11月25日,以后按相同利率顺延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暂共计55490元;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安徽仁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祝立山与被告安徽仁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40000元及所欠利息及红利计3600元;2、被告按照合同约定"逾期按日千分之三支付原告滞纳金,直至欠款归还完毕止"(自2018年11月7日至2019年1月14日为8040元)以上合计51640元;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刘和圣、江苏沪港装饰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江苏沪港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舒成与被告刘和圣、江苏沪港装饰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江苏沪港装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舒成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60000元(按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8年5月29日计算至2018年10月29日,此后顺延至实际款清之日时止)、违约金50000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20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另,本案已口头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宣磊:本院受理的原告牛忠寿与被告宣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牛忠寿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宣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120000元,(利息按月息2%支付,时间为2015年7月11日至2018年11月11日,后期利息按实际还款日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栾运生:本院受理原告胡兴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5月28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合肥庐阳区名梦宾馆(经营者:曹山河) :本院受理原告卞恒宗诉你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皖0103民初61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合肥庐阳区名梦宾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卞恒宗返还定金5000元;二、驳回原告卞恒宗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元,由被告合肥庐阳区名梦宾馆负担12.5元,由原告卞恒宗负担12.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605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刘国栋、董爱国、王秀兰、汪振、张振飞、李太兵、卞伟、钱容华、林启洋、陈祥梅、乔启辉: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理终结.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皖0103民初524、526、528、720、724、727、732、735、738、740、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605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胡伟、方德兵、荚东宏、王建国、高成、戴琼、鲍远芳、金家明、王露、蒋家明、胡家东、杜京力、王成辉、王幼霞、马勇、董伟、单啟民、方超、王子健: 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理终结.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皖0103民初8822、8823、8824、8825、8826、8827、8828、8829、8830、8832、8831、8833、8834、8835、8836、8837、8838、8839、88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605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尹洋、杨宣东、韩家一、汪惠: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理终结.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皖0103民初5195、5197、5208、5209、5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605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姚华、张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信用卡纠纷案件审理要素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5月27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胡仁炎:本院受理原告阮成龙诉被告胡仁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阮成龙请求判令: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29593及利息204461元合计人民币1134054元整(暂算至2018年11 月份,实际利息应付至款清日); 2.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陈勇: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达贸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陈勇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安徽达贸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人民币380000元及违约金(以38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从2018年11月12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5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另,本案已口头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许高胜: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义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许高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款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皖0111民初91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付霞:本院受理了原告张振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21民初407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案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长丰县人民法院
胡兴宏、胡中强: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雪诉被告胡兴宏、胡中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皖0102民初982号],原告张雪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0000元,并自2017年9月15日起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及违约金至本金付清时止;2、判令两被告承担原告因诉讼支出的律师代理费5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国祥: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雷石天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国祥、谭飞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国祥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安徽雷石天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货款8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8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安徽雷石天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4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2840元,由被告王国祥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2民初63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栾运生: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太伟与被告栾运生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栾运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陈太伟汽配货款10237元及利息(利息以10237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8年7月1日起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陈太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900元,由被告栾运生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2民初81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陆洋:本院受理的原告施旭涛与被告陆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陆洋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施旭涛借款本金1000元;二、驳回原告施旭涛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850元,由被告陆洋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2民初94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祥年:本院受理原告汪洪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22民初95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店埠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东县人民法院
被告张素霞、王新鸣:本院原告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市皓天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张谯颖、赵虎、费文彩、赵璐、刘阳及和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2017)皖01民初287号]宣判后,被告合肥市皓天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认为只应承担50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而提起上诉;被告赵虎、费文彩、赵璐、刘阳认为不应承担本院判决主文第三项所确定的给付责任,从而不服本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合肥市皓天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赵虎、费文彩、赵璐、刘阳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华美机电配套有限公司、合肥市华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安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合肥华尔美商贸有限公司、刘光曙、王立翠、刘青、许文霞、张显宝、刘玉珍: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安徽合肥皖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肥华美机电配套有限公司、合肥市华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安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合肥华尔美商贸有限公司、刘光曙、王立翠、刘青、许文霞、张显宝、刘玉珍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安徽合肥皖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15)庐民二初字和第0062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中,本院依法委托安徽建英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张显宝名下位于合经区耕耘路北清潭路西乡村花园墅区E区(产权证号:合产071263)、合经区石门路南、松谷路东石门路小区307室(产权证号:合产110190333)、308室(产权证号:合产110190331)房产进行第二次评估,该公司作出皖建英估字[2018]第0665、0663、066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房产评估价值依次为592.18万元(单价21592元/m2)、121.39万元(单价121484元/m2)、121.39万元(单价12184元/m2);依法对被执行人刘青、许文霞名下房产合肥市林芝路378号书香门第家园二期7幢908室(房权证合产字第811006311、811006312号)在“京东大数据”进行网络询价,询价结果为209.8万元(单价23700元/m2)。本院已裁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皖建英估字[2018]第0665、0663、066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及本院(2016)皖0103执14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拍卖)、(2016)皖0103执140号拍卖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书面申请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安徽银瑞林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淑涛、王海江、王心亮、原告张健元,原告董国芳、原告郑玉宝,原告郑玉宝、殷小平,原告赵玉珍、张洪祥,原告赵仲、季桂玲与被告安徽银瑞林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安徽银瑞林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七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被告支付原告房屋租金;2、本案诉讼费用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李光兵:本院受理原告蒋劲毅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22民初73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东县人民法院
刘向东:本院受理查小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
东至县人民法院
徐智健、刘芳:本院受理程一兵诉你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立即偿还原告代偿款110119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东至县人民法院
徐智健、刘芳:本院受理蔡中发诉你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立即偿还原告代偿款1100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东至县人民法院
王恒忠:本院受理原告刘钧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22民初76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店埠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东县人民法院
王应所、李宁:本院受理原告王梦雅诉被告王应所、李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2民初72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王应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王梦雅人民币28000元,并支付原告王梦雅律师费2000元;二、驳回原告王梦雅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00元,由被告王应所负担700元,原告王梦雅负担20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王应所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冯停宝、张洁:本院受理原告王梦雅诉被告冯停宝、张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02民初87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冯停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王梦雅人民币40000元,并支付原告王梦雅律师费2000元;二、驳回原告王梦雅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700元,均由被告冯停宝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麦迪逊电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原告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麦迪逊电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91民初21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安徽麦迪逊电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支付保养费16800元。案件受理费220元,由被告安徽麦迪逊电影院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安徽麦迪逊电影院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波、杨代玉:本院受理的叶东伍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即(2019)皖0121民初第634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长丰县人民法院
丁勇: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大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皖0123民初73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孔令新:本院受理原告王海林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皖0123民初84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朱棉村、缪夕能、缪夕山: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23民初37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张辅贵、张英: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诉你们保险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皖0123民初70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卜友杰:本院受理崔良根诉你及南京麒麟电动门制造有限公司、安徽省淝河监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上诉人南京麒麟电动门制造有限公司就(2018)皖0121民初883号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双墩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长丰县人民法院
赵龙:本院受理昂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即(2019)皖0121民初387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长丰县人民法院
安徽嬴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兴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肥东县人民法院(2016)皖0122民初3001号民事判决书。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肥东县人民法院(2016)皖0122民初300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肥东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合肥美泊尔建材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汪小英、刘道进、方雪荣、胡峰、陶磊、段丹丹、郭成、张梦影、班云翼、邹辉、何昱震、金仁马、张浩、帅明芳、鲍建国、高慢玉、熊水清、刘邓东、王凯燕、黄欣悦、王青青、汪蓥、李兵、鲍丽、陈阳阳、姜龙、王传虎、周海燕、王敏、朱从飞、黄晗、孙同辉、章琳琳、戴琪、顾蕾、鲁建平、杨驰、梁启明、何海燕、陈玲、桂婷婷、王贝贝、姚丽红、魏泽刚、高进、付月俊、杨杰、李琳珊、张雪媛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传票、仲裁庭人员组成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和风险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9年6月14日下午3时在本委(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行政服务大厅210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
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