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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社区矫正人员感恩回报社会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5-30 11:02:46

法治安徽网讯 2月21日上午,休宁县万宁家园小区一住户家中突发火灾。正在县城内的东临溪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韩某第一时间得知消息后,迅速自发赶往火灾现场,伸出援手。与其他志愿者成员一同协助消防员经过十几分钟的扑救,火情得到控制,大火被完全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最大程度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

据悉,韩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自2015年开始在东临溪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间通过帮助、教育和引导,使他充分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认真悔罪,积极改造,树立了回归社会的信心,建立了回报感恩社会的诚心,思想觉悟有了很大提高。2017年,韩某自主创业,依法申报创办了一家食品加工企业,帮助当地群众和贫困户进厂工作,解决了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2018年8月份加入博爱休宁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多次参加义工劳动,自购生活用品看望敬老院老人和贫困户及留守儿童。韩某自主创业,帮助他人的案例,对其他的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激励促进作用,鼓舞着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

近年来,东临溪司法所通过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积极做好服务服刑人员的转变工作。随着工作的深入,涌现出了一批像韩某一样的社区服刑人员,他们利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尽自己的努力回报社会,赢得了社会的肯定。

(吴文平 汪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