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清理“僵尸企业”将有专门力量。5月31日,合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合肥市破产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治化道路。
近年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推进,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数量逐年增多,破产案件中管理人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公平保护债务人、债权人等各方权益的专门机构,往往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不同的社会中介担任。一个破产案件的办理,可能涉及到工商、税务、土地、房产、公安等有关单位,因此破产管理人如何做好与法院、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政府各级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此背景下,合肥市破产管理人行业顺应发展趋势、适应时代需要,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协会经合肥市司法局批准、合肥市民政局备案成立,合肥市司法局为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制定破产管理人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对会员进行考核、奖励或处分,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等。
同时,协会成立后,将建立互助资金,有效解决破产管理人办理“无产可破”案件的报酬问题。当前“执转破”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无产可破”案件,办理此类案件对清理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但实践中,“无产可破”案件往往无人愿管,法院在受理时也同样有顾虑。为推进破产案件的有序受理和审理,均衡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的收入报酬,协会将通过争取政府财政支持等方式平衡无产可破管理人的报酬。
合肥市司法局局长刘晓文表示,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有效搭建起破产管理人业务交流平台,架设起破产管理人与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机构专门化、人员专业化优势,为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吴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