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2019年06月17日公告
来源: 阅读量:10000 2019-06-28 09:35:11
点击下载:

谢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娟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周晓晖: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鄢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汤厚才: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郑文丽: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江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汪波: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赵丽娜: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高爱青: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栋: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程永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钱敏: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施学文: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祝娥: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何小敏: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杨超群: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顺: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金龙: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新年: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吴凤琴: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汤中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黄言彪: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玉: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徐鹏: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吴先中: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庆中: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庆中: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徐海龙: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胜权: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储小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丽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华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杨干珍: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曹义林: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龚华东: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桂金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凌呈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朱永胜: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蔡桂兵: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储成凤: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恒: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闻豪: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洪都: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严炳森: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浩: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海灵: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黄栋梁: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茆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石新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赵敏: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魏明洲: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畅: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吴亚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爽: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孙书春: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罗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成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曹太马: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金太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光普: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秦晓玲: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潘里荣: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丹: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曹正亮: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申剑: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洁: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胡荣连: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朱绍品: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肖开园: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靳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波: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明远: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何帅帅: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许修磊: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祝四海: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臧璇: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徐占友: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郭爱: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唐勇: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鹏程: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董坤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陆振祥: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郝文玲: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开颜: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金浩: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亚: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秦强: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合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主办:安徽法制报

举报电话:0551-65179839 举报邮箱:fzahwjb@163.com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与免责声明

备案号:皖网宣备3412015004号 皖网信备07011421号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246号

安徽法制报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