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讯 6月11日,铜陵市铜官区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将被执行人陶某、刘某租赁的泗县长沟镇一宗集体建设用地22.4年的租赁权拍出。6月19日,在泗县长沟镇政府、汴河村委会的协助下,被执行人刘某将上述土地交付买受人。
2013年7月,陶某、刘某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流转为由向徐某借款80万元,借款到期后,陶某等仅归还10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陶某等归还徐某借款本金70万元。余款陶某等人一直未还。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官依法向陶某等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通过查控系统查询也未发现陶某等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查找,陶某已外出躲债,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对陶某等采取限制高消费惩戒,并拘留刘某十五日。
眼看执行进入僵局,法官没有放弃。徐某反映陶某等曾租赁泗县长沟镇汴河村所有的集体土地投资办厂,法官立即去函与泗县长沟镇政府核实。经确认,陶某、刘某确实承租泗县汴河村35910㎡土地用作水泥混凝土搅拌厂,租期30年,已缴纳租金98.2万元。因被执行人陶某等拒绝履行给付义务,法官决定强制拍卖上述土地剩余的22.4年的租赁权。6月11日,通过竞拍,被执行人所有的汴河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权拍出58.0015万元,拍卖款已全部冲抵执行款。
(张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