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人:吴守财,性别:男,年龄:50岁,经营地址:瑶海区恒大城25幢101室,身份证号:340123196807127754,住址:安徽省肥东县王城乡小李村小胡组,电话:13365795876。
瑶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11月30日17时对瑶海区恒大城25幢101室进行现场检查,经进一步调查核实,你(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在瑶海区恒大城25幢101室非医师行医。
以上事实有:1、2015年8月20日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1份1页);2、2015年8月20日吴守财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3、2015年9月15日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1份1页);4、2016年11月2日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立案决定书(1份1页);5、2018年11月30日的《现场笔录》(1份1页);6、2018年11月30日瑶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张红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2页);7、2018年11月30日瑶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杨福云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3页);8、2018年11月30日《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1页);9、2018年11月30日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的《公告》(1份1页);10、2018年11月30日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1份1页);11、2018年12月3日的合肥市瑶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协查函(1份1页);12、2018年12月3日的合肥市瑶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协查函回执(1份1页);13、2018年12月3日的关于吴守财乡村医生资格的调查回复函复印件(1份1页);14、2018年12月5日现场检查照片确认单(1份6页);15、2018年12月5日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截图打印件(1份1页);16、2018年12月5日瑶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吴守财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2页);17、2018年12月5日吴守财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2页);18、2018年12月5日吴守才安徽省乡村医生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1页);19、2018年12月5日吴守才乡村医生从业资格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1页);20、2018年12月5日吴守财安徽省六安卫生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1页)。
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药品器械42箱;2、罚款人民币50100元整。同时责令你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合肥市瑶海区卫生监督所开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书》缴至就近银行。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合肥市卫生健康育委员会或瑶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瑶海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合肥市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
催告书
安徽蓝博旺机械集团合诚机械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18年11月9日依法对你公司在《安徽法制报》上公告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皖环法罚字(2018)1号)期满后,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催告: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皖环法罚字(2018) 1号)载明的方式缴纳七十四万二千元的罚款,及逾期未缴纳罚款产生的每日按罚款数额3%的加处罚款。你公司逾期未履行催告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8月20日
更正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扬子江支行与贵报2019年5月24日刊登立即还款和履行抵押、保证责任通知函,现更正为:增加债务人汪美蓉,债务人宗华更改为宋华。
特此更正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扬子江支行
2019年8月20日
遗失声明
▲涡阳县城东玉华装饰城公章遗失,现声明作废。
▲涡阳县城东钱伟装饰城公章遗失,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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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