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国林:本院受理(2018)皖0111民初9190号原告翟素玲诉被告田国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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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锋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广电文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2019年12月03日09时15分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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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豪家利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涛与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2019年12月03日09时40分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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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活力会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乔恩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与你方、李小军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2019年12月02日10时30分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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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英: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居然之家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文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11民初1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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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林生:本院受理原告黄战诉被告潘林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11民初98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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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鹏翔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思诉被告安徽鹏翔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11民初1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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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涛:本院受理原告陆蕾诉被告陈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11民初1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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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波: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10787号原告李亚诉被告马海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九日上午09:00(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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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竹鸣:本院受理(2019) 皖0111民初9862号原告孙照群诉被告付竹鸣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九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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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豪阔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杭州豪阔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13206号原告安徽联投商管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豪阔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杭州豪阔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九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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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12761号原告孙娟诉被告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九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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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12767号原告吴小丽诉被告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九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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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12752号原告张志颖诉被告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九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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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赟、戴雪交: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7846号原告潘春松诉被告韩赟、戴雪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九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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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易联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 皖0111民初11660号原告李正高、杨朋诉被告安徽省易联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11民初116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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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悦家快捷宾馆有限公司悦家汇豪酒店: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1832号原告桂方亮诉被告合肥悦家快捷宾馆有限公司悦家汇豪酒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皖0111民初11660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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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敬:本院受理(2019) 皖0111民初907号原告苏付斌、孙杰诉被告杜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11 民初9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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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创联区块链技术开发应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9) 皖0111民初77号原告孙邦国诉被告中资创联区块链技术开发应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9) 皖0111民初198号原告张宗英诉被告中资创联区块链技术开发应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9) 皖0111民初202号原告孙媛媛诉被告中资创联区块链技术开发应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9)皖0111民初72号原告黄淑芹诉被告中资创联区块链技术开发应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9) 皖0111民初75号原告王秀云诉被告中资创联区块链技术开发应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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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俊:本院受理原告丁玲诉被告王国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0111民初23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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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道云:本院受理原告黄俊诉被告朱道云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9)皖0111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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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众鼎招标造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 皖0111民初12121号原告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众鼎招标造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8) 皖0111民初12119 号原告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众鼎招标造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8) 皖0111民初12118号原告广州博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众鼎招标造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8) 皖0111民初12116号原告杭州中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诉被告安徽众鼎招标造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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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11024号原告张子媚诉被告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五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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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本院受理(2019) 皖0111民初11034 号原告邵坤诉被告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五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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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本院受理(2019) 皖0111民初11026号原告唐盼盼诉被告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五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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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11030号原告钟灵诉被告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五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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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11031号原告孔爽诉被告合肥童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童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五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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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敬、张俊峰: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7151号原告程延龙诉被告杜敬、张俊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四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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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9292号原告蒋天宇诉被告王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四日上午09: 00(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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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鑫佳美丽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8416号原告合肥帝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鑫佳美丽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四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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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军:本院受理原告汤大彪诉被告冯军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 )皖0111民初121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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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涛、朱梦菲:本院受理原告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蔡涛、朱梦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11民初11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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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功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实华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丰功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 皖0111民初111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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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俊: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包河区金盘子餐厅诉被告石俊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111民初123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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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刘伟: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6325号原告安徽京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慧、刘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一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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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勇:本院受理(2019) 皖0111民初6318号原告安徽京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沈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一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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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梦成: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6328号原告安徽京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祁梦成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一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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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侠、王祥忠: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6321号原告安徽京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李侠、王祥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一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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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镇:本院受理(2019) 皖0111民初6083号原告程楼生诉被告陈镇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日上午09:00(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柳海艳: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6239号原告安徽一八一九企业孵化器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柳海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日上午09:00(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沈成: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5060号原告合肥永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沈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日上午09:00(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彭克己: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6240号原告刘春光诉被告彭克己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二日上午09: 00(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陈卫:本院受理(2019) 皖0111民初4848号原告束进霞诉被告陈卫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二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超:本院受理(2019)皖0111民初6395号原告刘倩文诉被告王超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二日上午09: 00 (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永胜:本院受理(2019) 皖0111民初6604号原告聂媛媛诉被告李永胜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二日上午09:00(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沈新:本院受理原告沈宏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23民初15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西县人民法院
王永东、丁仁芳:本院受理原告左家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三河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胡俊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皖0123民初451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谢青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皖0123民初451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张颖: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皖0123民初452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陈松林:本院受理原告沈梦诉你民问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1525民初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霍山县人民法院
姚小琴(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21196706061025):原告王颖与被告姚小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0103民初13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姚小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王颖借款本金人民币509085元并支付利息(自2017年5月14日起以509085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姚小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颖律师代理费5000元;三、驳回原告王颖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456元,由被告姚小琴负担11500元,由原告王颖负担3956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姚小琴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童小妹,盛玉琴、何成宝,吴伟,武世坤,李刚、卞国静: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分别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皖0103民初2993、3156、4418、4419、4421号案件民事判决书。
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汤宜胜:本院受理的原告韩邦明诉被告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汤宜胜、合肥市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韩邦明对(2019)皖0103民初1412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汤宜胜:本院受理的原告韩邦明诉被告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汤宜胜、合肥市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被告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2019)皖0103民初1412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孔令能 340122196903047694、殷菊兰 340122197208046782:原告刘毅诉被告孔令能、殷菊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刘毅请求判令:1、依法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利息61万元,共计:111万元(利息按月息两分计算,暂计算至2019年6月20日,之后利息顺延计算直至款清);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及其他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孔令能 340122196903047694、殷菊兰 340122197208046782:原告刘毅、徐翼然诉被告孔令能、殷菊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刘毅、徐翼然请求判令:1、依法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4万元(利息自向法院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直至款清息止);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及其他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柳立华、姜阳;曹四青、王群;黄春华、章廷永,王丽娜、陈涛;何钰珠、刘清国;丁国昌、杨德琼;李翔、邱晓嫒;陈飞翔;王新宇;詹元科;付平;高成录、牛祝才: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柳立华、姜阳;曹四青、王群;黄春华、章廷永,王丽娜、陈涛;何钰珠、刘清国;丁国昌、杨德琼;李翔、邱晓嫒;陈飞翔;王新宇;詹元科;付平;高成录、牛祝才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皖0103民初7265号、7267号、7268号、7269号、7271号、7272号、7273号、7274号、7275号、7276号、7278号、7280号、7289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一、被告柳立华、曹四青、黄春华、王丽娜、何钰珠、丁国昌、李翔、陈飞翔、王新宇、詹元科、付平、高成录、牛祝才于各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
二、被告姜阳、王群、章廷永、陈涛、刘清国、杨德琼、邱晓嫒对各判决第一项中被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杨超:本院受理原告汪永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22民初378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判决:一、被告杨超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归还原告汪永兴借款46500元,同时支付原告汪永兴垫付的公告费800元;二、驳回原告王永兴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东县人民法院
合肥峰松食品有限公司、蔡学松:本院受理原告张艮狗诉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 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皖0122民初219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判决:一、 被告合肥峰松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章艮狗货款280000元,并自2018年3月3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损失,同时支付原告章艮狗垫付的公告费800元;二、驳回原告章艮狗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东县人民法院
金开富:本院受理原告张登球与被告金开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22民初38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金开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张登球借款本金10000元并自2014年2月9日起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款清息止;二、本案公告费800元由被告金开富承担;三、驳回原告张登球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东县人民法院
孙睿:本院受理的原告闫玉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东县人民法院
王强: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世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渊: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荣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孙小栋、合肥星屹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任红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墩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长丰县人民法院
张凤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与被告张凤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0111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声明
我公司承建的枞阳县客运总站公交枢纽工程、2018年度广德县邱村镇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II标、淮南市潘集区汤渔湖行蓄洪区撤退路(南尹路、大闸路、安台斜路、柳河路、刘大郢撤退路)建设工程从未提供或授权刻制任何项目部公章,凡以我公司项目部名义签订的收条、购销、担保、借贷协议等所有材料,均系非法、无效的。我公司均不予承认且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徽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3日
注销公告
安徽诚通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已于2019年8月20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王江萍、李挺、张文虎组成,负责人为张文虎。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2019年8月23日
注销公告
安徽国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已于2019年8月20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王江萍、李挺、张文虎组成,负责人为张文虎。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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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