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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出借车辆时应查借车人资质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8-28 09:41:56

编辑同志:现实生活中,常有出借车辆,导致出借方(车主)因借车人发生交通事故,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请问在出借车辆时,应当怎样做才能避免惹祸上身?

读者:何翠萍

何翠萍读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存在过错。如果没有过错,可以免责。对于过错的界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颜梅生 颜东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