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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不能申领生活补助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8-29 09:53:09

编辑同志:孙某家住农村,与一家搬运公司订立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因公司经济效益不佳,没有与他续签。由于孙某是农民,公司也没有为他办理失业保险。孙某听说失业农民工有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请问孙某能否向当地社保部门申领生活补助?

读者:李莹莹

李莹莹读者: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农民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有以下几个必备的条件:①农民工在所在单位工作年满1年;②农民工所在单位依法为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③必须是非因主观原因而失业的农民工。考虑到各地区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情况有所不同,具体补贴办法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规定。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时,必须填写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领核定表,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①本人居民身份证;②与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③参保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④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由于孙某所在公司没有为他缴纳任何失业保险费,不符合申领的相关规定,因此不能向当地社保部门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