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5日晚20时37分许,在淮北市烈山区运河路新风花园小区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秦某驾驶车辆撞上正在路边行走的张某,造成张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秦某驾车逃逸。
接110指令后,交警四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快速反应,立即赶赴现场,通过现场勘察和走访,结合路面监控录像,民警迅速锁定了嫌疑车辆,通过车辆信息查询,民警找到了车主的联系方式,经过拨打车主电话得知,车辆一直是车主的儿子秦某所驾驶。于是,办案民警立即来到了犯罪嫌疑人秦某家中,发现秦某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气味,为饮酒的状态,于是,民警将秦某带至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随后,民警带秦某到淮北市矿工总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后对秦某进行进一步询问,询问中,秦某拒不承认自己酒后开车撞人的违法事实,而且多次言语闪烁,漏洞百出。一会儿声称是其妻子赵某所驾驶车辆上路,自己没开。一会儿又自称是本人所开,但是开车的时候没有喝酒。于是,民警又对秦某的妻子赵某做进一步询问,经民警多次询问,反复告知其“顶包”的严重后果,赵某终于承认事发当时不是自己所驾驶。面对种种铁证,秦某对自己酒后驾驶发生事故后逃逸,又找自己的妻子“顶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违。据秦某交代,当日晚上秦某驾车回老家喝喜酒,一时高兴喝了几杯酒,结束后,自己便独自驾车回家。返回途中,秦某在酒精的作用下发生了交通事故,为了逃避处罚,便找自己的妻子赵某过来“顶包”。
10月11日,经安徽公信司法鉴定所 鉴定,秦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9.17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秦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梦琳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