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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3日公告
来源: 阅读量:10000 2020-05-22 15: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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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行天下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彭付志诉你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云创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方才、陈欣诉被告合肥云创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胡家俊: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中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胡家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点(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万磊、程金奎、程亮、卢伟东、刘小兵、徐志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牡丹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系列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0103民初4969、4971、4975、4979、49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潘中兵(公民身份号码342622197507112419):本院受理原告宋广勇与被告潘中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共计300888元;2、被告支付原告剩余利息28000元(以2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息2分,自2018年9月26日暂计至2020年1月6日,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3、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60000元;4、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刘俊(公民身份号码340121197005085558);吴淑群(公民身份号码340121196905165225):本院受理原告杜小滨与被告刘俊、吴淑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刘俊偿还借款本金1500000元及利息1890000元(利息以1500000元为基数,自2012年8月1日起按年利率18%暂计算至2019年8月31日,计1890000元,以后顺延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以上金额合计3390000元;2、判令被告吴淑群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程跃:本院受理原告张炳月诉被告程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11民初95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夏登保、刘新功:本院受理原告温俊松诉被告刘雪娥、夏登保、刘新功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皖0111民初142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汪文虎:本院受理原告卫修华诉被告汪文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黄建:本院受理原告彭立平诉被告安徽东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庆面对面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茂升木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庆面对面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廉政跟踪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68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4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张进:本院受理原告龙向桂诉被告张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廉政跟踪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龙向桂请求判令: 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15000元,并从2017年11月7日起至还款之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品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赵龙存: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包河区标新货架销售部诉被告安徽省品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赵龙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德刚:本院受理原告张开心诉被告王德刚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纳百川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美迪来纸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市纳百川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共创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刘生、汪正武: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美迪来纸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市共创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刘生、汪正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沈卫兰、方玉妹: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肥西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皖0123民初87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5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凌贤好:本院受理的原告董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皖0123民初53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肥西县人民法院

程昌清、江丽丽:本院受理赵凯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皖0123民初11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于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赵飞、陶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皖0123民初93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张世柱、葛基斌:本院受理原告李立德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23民初54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