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长宝:本院受理原告潘国红诉被告盛长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1721民初30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东至县人民法院
刘少基、张倩:本院受理陈小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即(2020)皖0121 民初726号民事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长丰县人民法院
钱和胜:本院受理原告瞿双林、瞿凌凯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皖0102民初351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 1、依法判令被告钱和胜返还原告不当得利款145300元(120000+2000+ 1800+8000+8000+4000+1500),并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付利息损失,至款清之日)。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庄婷婷、何朋玉:本院受理原告陈长云、李荣霞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皖0102民初320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判令三被告立即返还所欠原告工程保证金300000元并支付逾期返还期间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4. 75%为标准,自起诉之日起计算,判决利息顺延至款项付清时止) ; 2、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郑顺祥:本院受理原告姚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皖0102民初351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果、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 1、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20000元; 2、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20)皖0103民初708、709、710、 711、 712、713、 714号陈宏来、汪选坤、张彦知、解强、伍有能、徐志柱、杨毅:本院受理原告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宏来、汪选坤、张彦知、解强、伍有能、徐志柱、杨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七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皖0103民初708、709、710、711、 712、 713、 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406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李蔚:本院受理原告吴义芬、姜世涛诉被告李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梁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梁艳信用卡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周宗霞:本院受理原告陆中让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3民初6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周宗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陆中让返还借款本金5000 元及利息(按借款本金5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0.15%自2010年2月11日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陆中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4元及公告费800元,由被告周宗霞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沈志342427197307060512: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金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沈志、许军、周军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 1、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整,支付原告借款利息79200(利息按月利率2.4%,暂从2018年5月29日计算至2019年4月28日,以后应当支付至本金实际还清之日止); 2、被告二、被告三就上述借款本金、利息与被告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谢长梅、安徽宏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浙利物流有限公司定远分公司、王大丽、淮南市隆兴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3民初590号、(2020) 皖0103民初5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王勇: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尚品堂影像工艺品制作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89169元,利息14267元(以8916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7年4月22日暂计算至2019年12月22日),暂合计103436元,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磊: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尚睿汽车销售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王磊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111民初87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王德奎: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包河区荣鑫钢管租赁站、孟军森诉被告王德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中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山青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斌诉被告安徽山青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0111 民初2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姚敏、钱兴锋:本院受理原告袁龙辉诉被告姚敏、钱兴锋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管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0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开展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谢昭安:本院执行的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委托合肥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谢昭安名下的位于合肥市瑶海区新蚌埠路24号未来家园2幢2126室(产权证号:合瑶8120145367)房产价格进行询价,询价价格为338172元,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9)皖0102执3567号执行通知书、(2019)皖0102执3567号执行裁定书、(2019)皖0102执356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询价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若对此询价价格有异议,限你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或合肥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异议,逾期本院将以此价格为底价公开拍卖此房产,造成一切后果由你自行负责。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昭平:本院受理原告倪秀与被告安徽祥和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光明、张建锋、王昭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0102民初8630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倪秀的全部诉讼请求和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安徽小黄峰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腾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金美丽与安徽小黄峰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腾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合仲字第0961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提出反请求、选定仲裁员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10日、7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本会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在本会二楼仲裁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期限期满日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公告
安徽小黄峰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腾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吴文燕与安徽小黄峰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腾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合仲字第0959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提出反请求、选定仲裁员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10日、7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本会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在本会二楼仲裁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期限期满日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公告
安徽小黄峰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腾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王运涛与安徽小黄峰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腾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合仲字第0960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提出反请求、选定仲裁员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10日、7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本会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在本会二楼仲裁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期限期满日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遗失声明
合肥瑞杰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壹万贰仟伍佰玖拾柒元整,12597元),号码:4004888,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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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