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伟:本院受理原告郑玲霞与被告宋大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逾期利息人民币1265元,暂计算至2019年11月份,以后逾期利息另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合计人民币51265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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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虹、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文千、陈玉年诉被告赵虹、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天上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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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新琼:本院受理原告王小芳诉被告秦新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天上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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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君武:本院受理原告李清福诉被告范君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天上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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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祥(公民身份号码340122196512015417):原告钱进诉被告卫功伦、马贞文、马泽燕、合肥好思家木业有限公司、沈先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02民初4501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卫功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钱进211158元;二、被告马贞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钱进158368.50元;三、驳回原告钱进的其它诉讼请求。本院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钱进、卫功伦提交的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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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祥(公民身份号码340122196512015417):原告程达文诉被告卫功伦、马贞文、马泽燕、沈先祥、合肥好思家木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皖0102民初4502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卫功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程达文9678元;二、被告马贞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程达文7258.50元;三、驳回原告程达文的其它诉讼请求。本院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卫功伦提交的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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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祥(公民身份号码340122196512015417):原告朱国兵诉被告卫功伦、马文彬、马贞文、马泽燕、合肥好思家木业有限公司、沈先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 皖0102民初7714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卫功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朱国兵157338元;二、被告马贞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朱国兵118003.50元;三、被告合肥好思家木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朱国兵78669元;四、驳回原告朱国兵的其它诉讼请求。本院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朱国兵、卫功伦提交的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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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道宇: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瑶海区浙安水产品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08: 50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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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晓虎:本院受理原告顾华东诉被告杜晓虎、田守龙、中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08: 50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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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岁新: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报业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许岁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08: 50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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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强:本院受理原告韦秀志诉被告王国强、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08: 50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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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茂华: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源兴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陈茂华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 被告支付车辆维修费2335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谭洪亮:本院受理原告徐道林诉被告谭洪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 皖0191民初61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谭洪亮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徐道林借款本金51000元并支付相应逾期还款利息(利息以51000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2019 年9月3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76元,由被告谭洪亮承担;案件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谭洪亮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董义海:我院执行的安徽中建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董义海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安徽天源价格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对查封的被执行人董义海所有的徐工XE470C液压挖掘机进行价格评估。现公告送达评估结果(¥74.55万元)和拍卖裁定。送达期限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节假日顺延),逾期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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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欢购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原告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江苏)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江苏)有限公司与被告何水娥、余本芝、孙国梅、赵明、王朝凤、陈文菊、纪现珍、赵五妹、朱术月、张书芝及第三人肥东县世纪华联超市晓宇加盟店劳动争议纠纷十案,因合肥欢购多商贸有限公司目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合肥欢购多商贸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此案的参加诉讼通知、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限期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合并开庭审理十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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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光权:原告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吴光权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9)皖0111民初202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浙江长兴顺旺实业有限公司、胡建军、张荣民、靳民: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广诉被告浙江长兴顺旺实业有限公司、胡建军、张荣民、靳民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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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张: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鼎茂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源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维张、陈有菊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 皖0102民初12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李维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鼎茂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162300元及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 年11月12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安徽鼎茂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安徽源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5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4550元,由原告安徽鼎茂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源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负担715元,被告李维张负担3835元。现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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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立峰、管玉霞:本院受理的原告陈章梅诉被告马立峰、管玉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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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被告李阳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浩、赵善豪: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诉被告赵善豪、张浩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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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兴:本院受理的原告龙长海诉被告朱家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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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召胜:本院受理的祁志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191民初13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戴召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祁志桥劳务费40556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以40556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13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祁志桥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本案给付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1元,由被告戴召胜负担;公告费800元,由被告戴召胜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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