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亚伟、陈华照、安徽耘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亚男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0)皖0102民初787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货款822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3000元(以822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4日起按月息2分暂计至2020年5月20日,后款清息止);2、请求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6000元;3、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利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美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20)院0102民初326号民事判决书,白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合肥利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省美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材料款26627.62元;二、被告合肥利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2017 年11月13日起以所欠材料款26627.6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赔偿原告安徽省美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违约金至款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330元,由被告合肥利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上诉。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宽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郭巍伟、韦菁:本院受理原告黄培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0) 皖0102民初639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累、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合肥宽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清偿借款本金1035万元人民币及利息1462万元人民币(借款利息按年利率24%自出借之日起计算,暂计息至2020年6月2日,请求判决至款清之日止,已扣除支付的利息160万元人民币);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合肥宽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费) 45万元人民币;(上述两项合计金额为2812万元);3、请求判令被告郭巍伟、韦菁对被告合肥宽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被告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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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高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08: 50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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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木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08:50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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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林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08:50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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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建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08:50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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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遁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08:50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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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启梦:本院受理原告朱大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 被告依法向原告支付230000元及利息(以230000元为基数,利息起止日期自2015年2月15日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019年8月20日前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 倍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暂计至2020年6月2日为1000元。);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相关费用依法由被告承担。】、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鸣:本院受理原告杨辉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 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整;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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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俊霞:本院受理原告李义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席俊霞立即偿还所欠原告本金柒万元整(70000元);2.判令被告席俊霞自2016年8月19日起以5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2%计付利息至本金偿清之日止;判令被告席俊霞自2017年7月20日起以2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2%计付利息至本金偿清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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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峰:本院受理原告秦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46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自2017年12月14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10月23日为13913.67 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斌: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支行诉你信用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的本金10934.65元、利息1420.07元、逾期费用1679.82元,共计14034. 54元。(上述款项暂计至2019年4月9日,之后产生的利息、逾期费用按徽商银行黄山信用卡章程约定的标准计算至被告清偿全部本息、逾期费用时止);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律师费人民币1500 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张伟: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支行诉你信用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的本金48975元、利息5489.74元、逾期费用23474.2元,共计77938.94元。(上述款项暂计至2019年4月9日,之后产生的利息、逾期费用按徽商银行黄山信用卡章程约定的标准计算至被告清偿全部本息、逾期费用时止);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律师费人民币15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周毅刚: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支行诉你信用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的本金49996元、利息4700.4元、逾期费用10597元,共计65293.4元。(上述款项暂计至2019年4月9日,之后产生的利息、逾期费用按徽商银行黄山信用卡章程约定的标准计算至被告清偿全部本息、逾期费用时止);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律师费人民币15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李晓仕: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被告李晓仕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等。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湖法庭第一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叶文菊:本院已受理原告张玉君与被告叶文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00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明: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中州不动产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明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123民初9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西县人民法院
祝国鑫:本院受理原告董君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123民初1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西县人民法院
姚中兵、张敏:本院受理原告林昆鹏诉姚中兵、张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皖0123民初18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肥西县人民法院
王道根:本院受理(2020)皖0123民初3458号原告郑本柱诉被告王道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一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肥西玉兰大道38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哈尔滨市志成精米加工厂: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皖0123民初334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泰来县龙铭米业加工厂: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皖0123民初333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李科杨:本院受理原告解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23民初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山南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西县人民法院
段学东:本院受理原告范青霞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102民初322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桂红星:本院受理原告安庆市开发区兴达钢管扣件租赁站诉被告桂红星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 皖0811民初568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桂红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安庆市开发区兴达钢管扣件租赁站租金140863 元并承担该款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违约金;二、被告桂红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安庆市开发区兴达钢管扣件租赁站扣件、工字钢丢失费用13183.5元,三、驳回原告安庆市开发区兴达钢管扣件租赁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117元,保全费162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5537元,由被告桂红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牌效力。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夏立祥:本院受理原告阮学军诉被告夏立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 皖0811民初174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夏立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阮学军借款2万元并承担该款自2020年1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阮学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100元,由被告夏立样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合肥传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业良诉被告合肥传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合肥传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 皖0111民初169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沈志成:本院受理原告施伟波与被告沈志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被告沈志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施伟波欠款87750元,并支付途期还款利息(逾期还款利息自2019年11月29日起,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 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2民初2331号民事判办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彭长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与被告彭长红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彭长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手续费、逾期还款违约金及利息等,合计69263.35元:二、被告彭长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律师代理费2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2民初2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杨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与被告杨超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杨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手续费、逾期还款违约金及利息等,合计98140.69元:二、被告杨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律师代理费15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2民初2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轩博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杰冠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做轩博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蒯斌:本院受理的原告余永海诉被告蒯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网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合肥欧林家具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判令: 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货款23.5 万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违约金47000元;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黄邦立、龙文莲:本院受理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蒙城路支行申请执行黄邦立、龙文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蒙城路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18) 皖0103民初702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中,本院依法委托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黄邦立、龙文莲名下合肥市肥东经济开发区桂王路西丽水云天16幢903室(产权证号:肥东10041664号)的房产进行网络询价,该公司作出阿里拍卖网络询价报告,房产评估价值1014942元(单价10535元/m2)。本院已裁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阿里拍卖网络询价报告及本院(2019) 皖0103执346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拍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合肥助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大观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众艺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大观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众艺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包河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肥市包河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魏伟:341222198610130537、邹玉琦:341282198808030140):原告王道龙诉被告魏伟、邹玉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道龙请求判令:1、判令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所欠借款本金110万元以及利息176000元(以11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9年9月30日暂计算至2020年5月30日,以后计算至款清为止);2、判令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利息和本金而需额外支付给乙方借款金额2%的违约金22000元。3、判决原告对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268号学府名都12幢104室房产(房地权证合蜀字第8140059996号)享有优先受偿权,从处置上述抵押物所得价款中优先清偿原告享有的债权;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周洁:341222198411240522:原告周云诉被告周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周云请求判令: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0000元、第一笔借款利息12350元(其中利息从2018年11月2日暂计算至2020年6月1日,实际应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以及第二笔借款违约金16000元,共计:158350元;2、本案律师费800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0年4月2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泰兴中纺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3190005120859614,票面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出票日期2019年3月28日,汇票到期日2019年9月28日。出票人安徽骏特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上海多本电器有限公司,付款行徽商银行合肥分行清算中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
本院于2020年7月28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泰兴中纺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为3190005120859614,票面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出票日期2019年3月28日,汇票到期日2019年9月28日。出票人安徽骏特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上海多本电器有限公司,付款行徽商银行合肥分行清算中心的银行汇票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泰兴中纺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徐晓明:本院受理原告付强与被告徐晓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巳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11民初1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鲍现宏:本院受理原告谢继伦诉鲍现宏、鲍士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第一天)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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