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因心情烦躁,当涂一男子陈某1个月内点火6次“解闷”,相继点燃杂物堆、交通卡口控制箱、垃圾堆等造成财物损失。近日,马鞍山当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决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因家庭不和谐、生活压力大等原因心郁难耐,遂于多个夜晚在当涂城区用烟头和打火机点火消愁,造成一砖瓦房厕所被烧毁、垃圾堆起火、交通卡口控制箱被烧毁、大桥涵洞杂物堆部分毁损等后果,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陈某亲属赔偿损失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为发泄个人情绪,多次以点火焚烧的方式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获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官提醒:纵火消愁的结果,是法律的严惩。宣泄情绪亦有道,一时任性采取过激方式解闷气,不得欢情更会埋下无可挽回的恶果。
(邰伦梅 萧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