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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3日公告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11-03 09: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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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述华: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22民初46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肥东县人民法院

胡小明:本院受理原告张复友诉被告胡小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廉政跟踪卡、转换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给原告欠款人民币10000 元以及逾期付款损失(损失以一万元为计算基数,自2018年2月19日起支付至欠款付清之日止,其中2019年8月20日前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安庆市美雅晨洁具有限公司、方洪正:本院受理原告安庆市宜通管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庆市美雅晨洁具有限公司、方洪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811民初27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安庆市美雅晨洁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安庆市宜通管业有限公司给付货款18850 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利息自2020年8月1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方洪正对被告安庆市美雅晨洁具有限公司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安庆市宜通管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2元,减半收取136元,公告费400元,合计536元,由被告安庆市美雅晨洁具有限公司、方洪正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张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3 民初1309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周峥嵘:本院受理原告吴敏诉被告周峥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11民初39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解宝柱、蒋继俊、蒋子涵: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对本院作出的(2020)皖0103民初8578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并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件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将移送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潘元香、潘元祝、潘元成、张典亮、张圣标:本院受理的原告潘元珍与你们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 皖0102民初65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位于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与新蚌埠路交口未来家园2幢511室(权证字号:皖(2018)合不动产权第0035265 号、皖(2018) 合不动产第0035267号,建筑面积38. 75m2)房屋一套归原告潘元珍所有;二、被告潘元香、潘元祝、潘元成、张典亮、张圣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协助原告潘元珍将上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原告潘元珍名下,相关过户费用由原告潘元珍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公告费800元,由原告潘元珍负担。现本院通知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盛彬彬:本院受理田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123民初33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西县人民法院

鹿伦强:本院受理的熊燕宜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123民初2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西县人民法院

余智:本院受理的原告万和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123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西县人民法院

苏剑:本院受理原告汪家乐诉苏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皖0123民初47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肥西县人民法院

徐启兵:本院受理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诉你与合肥市四通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皖0123民初423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谷路速裁法庭1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西县人民法院

焦国旭(身份证号码130534198608127912):本院受理原告金应生诉被告焦国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复印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肥东县丰军五金建材有限公司、朱小军(身份证号码330822198008106913):本院受理原告合肥东旺奥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肥东县丰军五金建材有限公司、朱小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复印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戴庆海:本院受理(2020) 皖0111民初12606号原告金立进诉被告戴庆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燕平:本院受理的(2020) 皖0111民初10711号原告刘丽诉被告李燕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李燕平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公告

安徽荣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轩家有: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黄俊与被申请人安徽荣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轩家有(案号: 2020 合仲字第0291号)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裁决书。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合肥仲裁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

公告

安徽荣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轩家有: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夏丽与被申请人安徽荣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轩家有(案号: 2020合仲字第0290号)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裁决书。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合肥仲裁委会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