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入学有一段时间了,与同学们的关系都怎么样?”“我们平时在一起训练、生活,相处都比较融洽。”“平时有学习法律知识吗?”“我参加了学校的法学社,定期有学习活动,收获挺大的……”11月26日上午9点50分,陕西某高校学生小聪(化名)接到一通暖心电话,对方询问了小聪的学习、生活情况,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家人或是亲戚的电话,其实,致电人是合肥市蜀山区南七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小聪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高三时,因与他人结伴聚众斗殴,于2020年1月20日被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判决生效后,小聪来到南七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今年夏天,小聪迎来高考,他是体育特长生,要到外地参加体育考试。针对小聪的情况,南七司法所为小聪制定了专门的矫正方案,一方面给予其外出参加考试的机会,另一方面加强与其家人的联系,及时跟进状态。令人高兴的是,小聪顺利地考上了外省某全日制高校。
开学后,南七司法所为小聪办理了外出就学请假手续。考虑到小聪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为了充分保障小聪在升学、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11月4日,南七司法所协同蜀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一行人来到小聪就读的学校,与校方充分沟通,并成立了由所在学校老师、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工、本人家庭等共同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司法行政机关的春风化雨,学校、老师的理解关爱,让小聪及其家人感动不已,小聪表示,他一定会将大家的嘱咐铭记于心,努力完成学业,做一个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
南七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鉴于小聪在省外高校就读的实际情况,司法所将保持与学校、小聪本人及家属的密切联系,及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了解掌握情况。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张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