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为满足自己的好奇心,95后男子在网上购买快排气阀、无缝钢管等物品制造枪支,用于打野鸽子消遣被判处刑罚。2020年12月25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案件,被告人小雷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随案移送的快排气枪2把、快排气枪打气筒1个、某品牌手机1部,依法予以没收。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小雷分别从不同网购平台购买快排气阀等配件,并在其家中组装成快排气枪1把,后多次携带该快排气枪,到附近的山上捕猎。
2020年4月,小雷帮助小成(另案处理)通过先前同样的渠道和方法组装成另一把快排气枪,并且试射成功。
后经马鞍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2把气枪均为以高压气体为发射动力的非制式枪支,具备认定为枪支的依据。2020年8月18日,公安机关在小雷的家中对其口头传唤,到案后小雷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雷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理规定,非法组装快排气枪,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小雷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我国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枪支。因为枪支一旦失控,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通讯员 杜瑾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