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罡、王珏、陈雨轩、陈国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武罡、王珏、陈雨轩、陈国民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薛娟娟、许强、薛虎、钟立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薛娟娟、许强、薛虎、钟立新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娟、杨吉龙、周永杰、朱成应: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王娟、杨吉龙、周永杰、朱成应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庄安静、周杨、王明倩、顾小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庄安静、周杨、王明倩、顾小玲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李守泉、姜梅、李志忠、刘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李守泉、姜梅、李志忠、刘洋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李梦君、李正勇、黄玉柱、胡桂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李梦君、李正勇、黄玉柱、胡桂桂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张晓二、余亮、尹良武、张言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张晓二、余亮、尹良武、张言武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景、王陈、张国栋、张东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王景、王陈、张国栋、张东磊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臧七龙、余宁、吴东兴、王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臧七龙、余宁、吴东兴、王震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陆文明、吴书林、席悦悦、马士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陆文明、吴书林、席悦悦、马士杰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石爱平、张杰、徐卫东、苏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石爱平、张杰、徐卫东、苏伟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张磊、张路路、唐亮、周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张磊、张路路、唐亮、周璇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陶卫东、谭美、苏长生、郑凌伟、杨飞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陶卫东、谭美、苏长生、郑凌伟、杨飞亚信用卡纠纷五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刘迎春、杨小马、陈陵洪、谈云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刘迎春、杨小马、陈陵洪、谈云龙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张发宝、李二雷、沈建红、邱明建、卢静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张发宝、李二雷、沈建红、邱明建、卢静雅信用卡纠纷五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卢振、刘来霞、孟詹、吴云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卢振、刘来霞、孟詹、吴云祥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吴艳萍、金正林、辛田莉、马立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吴艳萍、金正林、辛田莉、马立展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张红梅、牛文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张红梅、牛文胜信用卡纠纷两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吴礼珍、余红英、朱庆龙、王小平、王鑫鑫、白亚宾、王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告吴礼珍、余红英、朱庆龙、王小平、王鑫鑫、白亚宾、王娟信用卡纠纷七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吴礼珍、余红英、朱庆龙、王小平、王鑫鑫、白亚宾、王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被告吴礼珍、余红英、朱庆龙、王小平、王鑫鑫、白亚宾、王娟等信用卡纠纷7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7日9时00分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第1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公告
本单位派遣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员工刘敏芳(身份证号码:340102198411131041)因2020年12月22日产假到期(如员工本人对产假日期有异议,请于报道时提供出院小结等相关证明材料),自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18日未履行返岗义务,单位无法联系到员工本人,现公司通知员工自本报发布日起三日内到安徽易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经开区芙蓉路268号创新创业园12栋三楼)报道,向本单位说明未到岗理由、补办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仍不返岗公司将视为您个人原因离职。
特此公告!
发件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7318592840
公司地址:合肥市经开区芙蓉路268号创新创业园12栋三楼
安徽易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
点击下载: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