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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骗取保险金受罚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1-02-08 09:59:04

铜陵讯 1月27日上午,铜陵市铜官区法院第一法庭审理了一起保险诈骗案,近20名铜陵某保险公司员工和与其合作的汽修厂家从业人员旁听了庭审,接受了一场特殊的法治教育。

法庭经公开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曹某作为汽车修理从业人员六次伙同他人,违反保险法规,故意制造两车碰撞交通事故或者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骗取铜陵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金1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曹某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保险公司的损失,判处被告人曹某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为了骗取保险金而刻意制造保险事故,最终不仅无法获得赔偿,还将面对法律的制裁。

(宁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