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敬、滕州市腾捷物流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钱朝荣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20)皖0102民初2075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赔偿原告受损事故车辆各项损失计为3426元;2、判令被告三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原告受损事故车辆损失2000元;3、请求依法判决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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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亚:本院受理原告李顺鑫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102民初2077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原告李顺鑫与被告程亚于2020年8月1日签订的《建设工程劳务合同》;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66806元;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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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亚林、安徽国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俊俊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24日下午14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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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勤:本院受理原告瞿福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10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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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前亮、合肥好再来百货有限公司、章从全:本院受理原告陈永意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8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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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蓝喆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泽芝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14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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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邱长军:本院受理原告陈章云、张国如、刘言季、许兵、朱平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19日上午10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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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庆、许业坤:本院受理原告倪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19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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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本院受理原告史莉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19日上午8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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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强: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鹏与被告费强、合肥鼎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2民初1909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费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张鹏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1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止);二、解除原告张鹏于被告费强于2019年6月26日签订的民间借款合同(借条);三、被告费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张鹏利息合计4655.34元(利息以借款本金9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30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2019 年6月26日止为3057.53 元;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5日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2019年6月26日止为1597.81元);四、被告费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张鹏借款本金14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14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26日起,按照年利率19.38%的标准计算利息至款清之日止);五、被告费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鹏律师费10000元;六、驳回原告张鹏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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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宏: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家国与被告王之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2民初4895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王之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家国货款9164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91646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2日起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家国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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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倩:本院受理原告陈效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公告费等费用。]、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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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建与被告黄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陈建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欠款72477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15220元(自2017年2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此后逾期付款损失以7247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6%)进行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合计87697元;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安徽平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朱红军、贾燕云:本院受理原告谢宗军诉被告安徽平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朱红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11民初130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将亚飞: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中建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将亚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102民初1908号民事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请:1、解除被告将亚飞与原告签订的《买卖合同》,被告将亚飞将徐工牌XE200DA挖掘机(整机编号XUGG2001KLKA08693)返还给原告;2、被告将亚飞立即向原告支付机械使用费38385元(机械使用费按照25600元每月或853元每天,自2020年4月6日计算至2020年5月21日止); 3、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其他诉讼费用。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吴本彬(身份证号码340403196804151258):本院受理的原告姚宝龙诉被告张瑞杰及第三人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二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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