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晚,某短视频平台上一男一女在肥东境内手持烟花对着天空,绘出绚烂效果。然而,正因这条炫耀视频两人被处罚。
当晚,肥东县公安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将违规燃放烟花并发布视频的丁某及其妻子李某传唤到案。
经调查,丁某通过其一网友以60余元每支的价格购买一箱(12支)网红“加特林”烟花,当晚夫妻二人回老家吃过晚饭后违规燃放烟花,为了炫耀将燃放过程录制视频并发至某短视频平台上。
了解情况后,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警方分别对丁某、李某二人处以500元罚款,二人也对自己违规燃放的行为非常后悔愿意接受处罚。
在对丁某、李某二人处罚结束后,肥东县公安局民警并未就此停止调查。 1月11日,根据二人提供的线索,民警顺藤摸瓜将违规售卖烟花的张某查获。经调查,张某于近期从肥东县店埠镇某商品批发部购买3箱“加特林”烟花,并加价在外出售,民警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同日,民警又奔赴至售卖烟花的商品批发部查获各类烟花11箱。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禁燃禁放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肥东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肥东县已于2019年2月20日起实施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明确规定县域范围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 东公新 记者 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