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喜相逢礼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恒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诉你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 2022)皖0102民初1847号民事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陶天洋:本院受理原告程庆松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102民初1848号民事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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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立发、胡彬彬、姜薇薇:本院受理原告辰泰融资租赁(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 皖0102民初1850号民事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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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瑞:本院受理原告杨琨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 )皖0102民初1839号民事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站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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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林:本院受理原告周凌与被告王茂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11民初195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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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香萍、丁根生、安徽浩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凯与被告吴香萍、丁根生、安徽浩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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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博鳌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鳌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创新馆服务管理中心与被告安徽博鳌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鳌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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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玲珏: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文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万玲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 1、判令被告给付2016年6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物业管理费4716. 91元; 2、判令被告以4716.91元为基数,按照日千分之三的利息支付滞纳金直至清偿全部物业费,暂计一个月滞纳金424. 52元; 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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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永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创始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永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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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根生、吴香萍:本院受理的原告何宗青诉被告丁根生,吴香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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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怡:本院受理的原告葛有成诉被告陈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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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剑:原告张容鑫与被告张剑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容鑫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赔偿违约金61420元(以185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16日,按日2%计算至款清为止,暂计算至2021年12月29日);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主动履行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本传:原告林祥峰与被告王本传、卞仰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林祥峰起诉要求:一、依法判决确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屋出让合同》合法有效;二、判决被告立即协助原告将涉案房屋产权证办理并过户到原告名下;三、本案诉讼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主动履行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讨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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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概念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原告马淑圣与被告合肥新概念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马淑圣起诉要求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21年7月18日签订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二、被告立即退还原告装修工程款66001元和资金占用损失226元(资金占用损失以66001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8日起,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暂计算至2022年1月8日,实际计算至款清为止;三、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违约金1709元(以126600元为基数以银行间同业折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自2021年12月8日起暂计算至2022年1月8日,实际计算至款清为止)四、被告立即赔偿原告租房损失3200元(自2021年12月8日起暂计算至2022年1月8日,实际计算至款请为上,按3200元/月租金标准计算,五、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主动履行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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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增文、泗县泗州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本院受理原告蒋士平、曹智与被告孙增文、泗县泗州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名誉权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2、请求判令两被告公开向原告书面道歉并通过人民法院报、安徽日报以及相关网站上以刊登道歉信的方式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道歉信的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同意;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律师费用开支1万元,赔偿两原告财产损失50万元,精神抚慰金人民币 10万元;以上合计61万元;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主动履行告知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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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礼贵:本院受理原告合肥金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唐礼贵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91 民初 598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唐礼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合肥金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费 12506元;二、驳回原告合肥金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若给付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50元,减半收取计 25 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被告唐礼贵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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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友辉装饰有限公司、王祖友、吕荣侠:本院立案受理执行合肥苏宁便利商贸有限公司与合肥友辉装饰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现申请执行人合肥苏宁便利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追加合肥友辉装饰有限公司股东王祖友、吕荣侠为本案被执行人。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未提出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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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永军:原告赵庆与被告宋永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判令: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70390元及逾期利息12778.5元;二、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主动履行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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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松:原告安徽好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黎松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团款81886.5元及利息1773.46元(按照LPR利率为标准,以拖欠团款81886.5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5日起,暂计算至2020年5月22日,款清息止);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材料的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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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盛海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思杰与被告合肥盛海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合肥盛海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还原告王思杰货款32658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由你方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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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阜阳市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法人杜大华印章、开户许可证。声明作废。
枞阳县公安局民警章向东(警号079139)遗失人民警察警官证。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