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卡罗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包河分公司、安徽卡罗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心志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卡罗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包河分公司、被告安徽卡罗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皖0111民初16418号民事判决书。本庭限你方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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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艾仕食品厂、艾正兵、李春梅: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同创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庐江县艾仕食品厂、被告艾正兵、被告李春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111民初22016号民事判决书。本庭限你方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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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亚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兴林诉被告安徽亚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111民初20702号民事判决书。本庭限你方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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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蒂蕞商贸有限公司、合肥追赛商贸有限公司、合肥奎贯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罗中友诉被告合肥蒂蕞商贸有限公司、合肥追赛商贸有限公司、合肥奎贯商贸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末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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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晋阳:本院受理的原告胡豪诉被告翁晋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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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泉:原告安徽乐承控股有限公司与被告庄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庄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安徽乐承控股有限公司60983元及利息损失(自2019年9月1日起以60983元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时止)。案件受理费1588元,减半收取794元,由安徽乐承控股有限公司负担74元,由庄泉负担720元。公告费800元,由庄泉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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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青:原告王祎然与被告王青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王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祎然车辆维修费用1820元。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850元,由王青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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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后山:原告孙发庄与被告倪后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倪后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孙发庄支付货款15000元及利息(自2004年1月6日起以1500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15%计算至款清时止)。案件受理费1086元,减半收取543元,公告费800元,共计1343元,由倪后山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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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明:原告王贤成与被告陈海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如下:一、陈海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贤成支付劳务工资15500元;二、陈海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王贤成借款2000元。案件受理费238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038元,由陈海明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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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快乐大本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茂卿:本院受理原告王正芝诉被告你们合同纠纷一案,2021皖0103民诉前调14208号,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确认原告与二被告于2020年12月26日解除《委托经营及管理合同》;2、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保底委托收益26309.11元、滞纳金19755元(每日按实际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暂计算至2021年8月15日,此后顺延至款清时止);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30在本院第18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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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松来:本院受理的原告郑小旺与被告柯松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02民初12768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柯松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小旺借款本金78226.98元及利息(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78226.98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5日起按照年利率3.85%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郑小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54元,减半收取1277元,由被告柯松来负担881元,原告郑小旺负担396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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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顾与南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亚飞: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与被告安徽顾与南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亚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02民初10584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安徽顾与南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亚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贷款本金299000元、利息25864.66元【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6月4日,之后的利息(不含罚息、复利)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微捷贷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安徽顾与南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亚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律师费4000元。案件受理费6232元,减半收取3116元,由被告安徽顾与南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亚飞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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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月飞: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海燕与被告丁月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02民初11682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丁月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海燕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5月10日为2393.42元,后续利息自2021年5月11日起,以借款本金20000元为基数,按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85%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海燕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68元,减半收取184元,公告费800元,合计984元,由被告丁月飞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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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贵升:本院受理原告颜祥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伍万元(50000元)。2、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全部承担。】、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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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仙:本院受理原告范玉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63500元及其利息4943.83元。(其中利息以635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3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即上浮50%)至款清之日为止,现暂计算至2021年12月28日,逾期利息暂计算为4943.83元。)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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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宁:本院受理原告刘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24000元;2、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如有)、律师费(如有)由被告全部承担。】、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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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勤文:本院受理原告黄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费勤文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0600元以及利息5000元(原告口头承诺)。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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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海波:本院受理原告朱根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借款4000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以4000元为本金按照两分利息支付逾期利息。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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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军、裴国海:本院受理原告尹良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被告韩军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至款清日止(分别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自借款之日2017年1月15日、2018年3月11日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自2020年8月20日,利息以借款本金10万元为基数,按照LPR的四倍暂计算至2021年12月18日,利息损失共计40531.2元);2、被告裴国海对上述全部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保全、担保等费用。】、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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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淑梅:本院受理原告周兰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17783.84元(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按年息15.4%从2019年6月30日暂计算至2021年10月20日(843天),后续利息计算至款清之日);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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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雅文:本院受理原告彭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并自2021年7月4日开始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承担利息损失至款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12月12日的利息为:854.38元);2、承担本案全部诉讼、保全等费用。】、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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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航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陈兴成: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航派家具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两被告支付货款、保证金、违约金共计111329元(其中保证金10000元、货款100329元、违约金1000元),并以110329元为基数从立案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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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启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200000元整,并自2018年12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直至还清之日止,截至起诉之日利息为24800元;以上合计224800元。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用。】、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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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道凯:本院受理原告孙世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材料款8300元及利息1693.38元(以8300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5日起算,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利率计算,暂计算至2021年11月15日,为1693.38元,此后应连续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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