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20时许,固镇县城关派出所接110指令:在城关镇城西公园进大门往西河边有一名女子带着小孩要跳河。
民辅警迅速出警,途中根据报警人叙述的位置到达现场后,经搜寻民警在河边发现轻生女子及怀中男童正向河中走去,情况十分危机。民辅警没有任何的迟疑,迅速下水将母子二人带回岸上,并接住怀中男童,因天气寒冷,民警将该母子二人带回所里安抚情绪。经了解:轻生女子系刘某柳(34岁,住城关镇某小区)因与丈夫生气,遂带着孩子跳河自杀,民警耐心与其谈心交流,待女子情绪平稳后,民警将其送回家中,并对其丈夫批评教育,嘱咐家人注意照顾,家人表示万分感谢。
(马伟 记者 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