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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8日公告
来源:安徽法制报社 阅读量:10000 2022-04-08 11: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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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毅荣:本院受理的原告万军伟诉被告吴毅荣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4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巧珍:本院受理的原告付有文诉被告王巧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杨大伟:本院受理的原告徐斌诉被告杨大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杨海青: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思诉被告杨海青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4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史道凤:本院受理的原告郑象席诉被告史道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4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史道凤: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启花诉被告史道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4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史道凤:本院受理的原告胡良成诉被告史道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4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梁阿敏: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文龙诉被告梁阿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4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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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明歌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汪建玲:本院受理的原告唐本华诉被告汪建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杨义凤、王杨: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国霞诉被告杨义凤、王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杨义凤、王振华: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国霞诉被告杨义凤、王振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朱永春: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红梅诉被告朱永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许建国: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焕同诉被告许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永翠:本院受理原告江荣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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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翠:本院受理原告彭守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永翠:本院受理原告彭守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路章飞:本院受理原告合肥香岛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杨扬:本院受理原告程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杨东、安徽鑫之莱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格蓝誉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王永翠、张磊:本院受理原告赵家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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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本报4月7日中缝刊登的遗失声明中“采购合同履约金收据”应为“采购合同投标保证金收据”,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安徽百鑫康预防医学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91340100343824642P营业执照遗失,声明作废。

安徽百鑫康预防医学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皖A83555,车主:王平,身份证号码34010319630915253X,安徽国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合肥市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合同,合肥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合同,合肥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合同B类,不慎遗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