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因怀疑我对婚姻不忠,为获取证据,丈夫秘密在我驾驶的小车排气管处安装了定位器。直到一个月后,我在清洗小车时才无意中得知真相。请问丈夫之举是否构成侵权?读者:萌萌
萌萌读者:丈夫之举当属侵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分别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本案中,丈夫安装定位器目的是为了窥探你行踪信息所隐含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威胁着你私生活的安宁,无疑具备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另一方面,涉及自然人尊严及基本人格权不因婚姻关系缔结而剥夺,只有基于婚姻关系在目的正当且手段也正当的情形下,才会豁免侵权行为。若一方目的不当,手段非法,或一方虽然目的合法但所使用的手段非法,则不在豁免之列。而丈夫私自安装定位器获取你的行踪信息明显具有非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