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蒙城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最高院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围绕省高院“五项重点工作”目标和全市法院“五三三”工作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在未设基层法庭乡镇设立法官联络室(诉讼服务点)。目前,全县未设基层法庭的10个乡镇实现法官联络室(诉讼服务点)设立全覆盖。
一是提前谋划,有序推进。制定出台《蒙城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将全面推进法官联络室(诉讼服务点)建设作为2022年加强诉源治理重点工作。该院领导深入乡镇实地调研,设立时综合考虑乡镇位置、人口数量、法庭覆盖范围等因素,决定在王集乡、三义镇、坛城镇等10个未设基层法庭的乡镇设立法官联络室(诉讼服务点)。
二是加强联动,强化督导。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和乡镇党委政府支持,向县委政法委提交建设构想和实施方案,决定以王集乡为试点,统一建设标准、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建设过程中,
定期前往现场查看进度,对推进较慢的乡镇,邀请县委政法委领导及时与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解决办公场地、调解经费等问题,有力有序推进设立进度。
三是以点带面,全面覆盖。今年3月30日,该县首个法官联络室(诉讼服务点)在王集乡正式运行,当天,县法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在王集乡召开机构设立现场会,组织没有设立法官联络室(诉讼服务点)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赴现场观摩,工作人员对机构运行情况逐一讲解,为其他乡镇推进机构设立后续工作提供现实参考。建立问题反馈协调机制,机构设立过程中遇到困难,乡镇联络员及时向法院反馈,县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及时会商解决。
四是建章立制,确保实效。出台《蒙城县人民法院法官联络室工作制度》《蒙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点工作制度》《特邀调解员工作规则》,规范机构人员配置、调解流程等事项。在乡镇政府入口附近,统一设置指引标牌和诉调对接流程示意图,方便群众快速找到机构,明晰诉讼事项办理规则;开设诉讼服务窗口,实现接收立案材料、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巡回审判等多项功能;从年龄、社会威望、善做群众工作等方面考虑,选聘一至两名特邀调解员充实到服务点,邀请业务庭室负责人对特邀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纪律意识和调解能力;法院还规定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的周五法官到驻点办公,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并指导特邀调解员开展工作。(许飞跃 庞然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