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培育一批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内容,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模式,日前,淮南市潘集区芦集镇积极推进该镇“法律明白人”遴选工作。
芦集镇司法所根据上级文件的统一要求,对照“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村民自荐或村“两委”推荐等方式,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培养6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各村民小组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法律明白人”优先从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驻村辅警、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党员、“五老”人员、致富能手等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中遴选。以便收集社情民意、普及法律常识、服务基层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为基层的综合治理提供保障。
截至目前,该镇已完成全镇20个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遴选工作。下一步,芦集镇司法所将按照上级要求对“法律明白人”开展培训,把“法律明白人”开展工作与本级党委政府民生实事、法治惠民等项目开展结合起来。切实发挥“法律明白人”的重要作用。(马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