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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不登记 罚!
来源:丘庆安 阅读量:10000 2022-07-18 09:02:54

自6月1日《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认真做好犬类管理工作,并于7月12日开具大观区首张违反养犬管理条例处罚决定书。

7月12日,治安大队组织民警在安庆市德宽路进行巡查,发现辖区居民张某正在遛狗。民警上前检查发现张某饲养的犬只未办理登记,于是当场出具处罚决定书,对张某违反《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之行为给予警告,责令5日内改正。经现场教育,张某表示马上赴就近的宠物“一站式”服务免疫登记点办理登记手续。(丘庆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