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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两为”见行动 司法为民“零距离”
来源:黄杰 阅读量:10000 2022-07-20 14:46:32

近年来,宁国市政法系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法治保障。

主动倾听化解民诉

为认真落实新出台的《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该市主动研究、扎实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诉求。结合该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宁国市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处理规程》,明确政法各单位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处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事项“受理、交办、审查、督办”工作流程,推动事项快速导入相应司法程序依法有序办理。创新打造“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转送交办平台”,明确线上“收转交办、跟踪反馈、复查回访”工作流程,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高效流转、政法部门间沟通交流、信息互通共享,实现线上办理全程留痕,做到全透明、可查询。充分发挥“两中心”(“市综治中心”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贴近基层的服务优势和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建立“县、乡、村”三级全覆盖、政法机关全纳入、职能部门相结合、社会力量共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推动各方力量从纠纷源头介入疏导化解,控增量、减存量,推动更多矛盾纠纷以非诉方式依法化解。

倾力服务纾解民忧

“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该市着眼长效建制、主动作为,一批“执行难”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强化部门联动。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凝聚多方合力。强化法院与发改、公安、自然资源、房管、税务、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衔接,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构建网络化执行工作新模式。加快财产处置。政法机关始终以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为出发点,在如何快速高效查人找物、财产处置方面下足功夫,第一时间查明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状况,确保“线上”和“线下”查控全覆盖。同时,积极探索司法拍卖宣传和闲置不动产的利用管理,提高执行财产的保值增值。确保群体稳定。涉众型经济犯罪受损群体涉及人员多、组织结构复杂,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市委政法委始终将此类群体作为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期召集政法单位召开案件会商会,通报追赃挽损情况,密切关注群体动向,及时研判重大风险,全力确保执行得力、群体稳定。

企业重整保障民生

该市充分发挥法院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创新破产案件审理机制,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府院联动。搭建府院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密切掌握、关注困难企业的欠薪、欠税、欠费和涉诉等问题动向,了解高危企业信息。建立企业破产专项管理人报酬基金制度,设立每年200万元的破产援助专项资金,引导管理人积极履职。打造专业团队。为适应破产案件审理需要,市法院专设副科级建制的开发区法庭,组建“3+1+6”(3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6名书记员)的破产案件审判团队,努力提高破产审判质效。为简化破产案件流程,市法院成立“执转破”工作协调小组,完善执行、破产程序的衔接,通过强化审判、协作联动,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移转机制。推进繁简分流。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对“无产可破”的简易案件和“执转破”案件,推动“简案快审”,对疑难复杂破产案件创新审判方法,推动“繁案精审”。利用企业重整期间,市法院积极促进债权人、重组方等各利害关系人就债务清理、营业调整、管理层变更等问题拟定重整方案,提高重整效率。

司法救助温暖民心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救助资金主要用于救助司法案件当事人,适当解决其生活困难。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息诉息访,该市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政策优势,积极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切实将政策“势能”转化为工作“动能”。制定《宁国市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全面整合各级司法救助资金,对因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2021年,该市共救助29件司法救助申请、涉及救助对象34人,共发放司法救助资金83万元,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对每起司法救助案件,政法委均会同政法相关单位对当事人基本的家庭情况、收入情况及贫困原因进行调查核实,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确保救助资金落到实处,保障司法救助的客观性。对不符合司法救助标准的申请人,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工作。结合被救助人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妇联、残联、社区、村委等单位组织支持和配合,除必要的司法救助以外,对符合条件的被救助人协调开展法律援助、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多元化救助,推动救助工作从单一向多元、从短期向长效发展,努力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黄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