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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家朋司法所 全力护航二十大 接边联调促平安
来源:绩司宣 阅读量:10000 2022-08-29 11:06:22

近日,绩溪县家朋司法所所长郑亮明及家朋乡人民调解员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人民调解员一道,成功调处一起跨省劳务工伤赔偿纠纷。

2021年6月8日,绩溪县家朋乡居民潘某全满脸愁云的走进家朋人民调解委员会,唉声叹气地告诉调解员,5月28日他在浙江省余杭区瓶窑镇某村承建新房外墙粉刷,雇佣了浙江省临安区岛石镇某村村民潘某好做小工,潘某好是他的堂弟,多年前因生活需要定居岛石镇某村,当时做工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满脸是血,不省人事,他立即把潘某好送到杭州市人民医院就医,发现颈椎受伤需马上手术治疗,他东拼西凑了2万元用于急救,并通知潘某好的爱人来医院陪护,今天我回家继续凑钱,将来肯定要康复治疗,牵涉到赔偿问题,来进行一下法律咨询。调解员们得知此情况后,耐心劝导潘某全要冷静对待,勇于承担责任,建议与堂弟潘某好要保持关系,等治疗结束、病情稳定后,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2022年7月27日,潘某全再次走进家朋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心事重重地诉说着,从去年5月28日出事后一直到今年8月底康复治疗结束后,自己总共垫付8万余元,现潘某好身体恢复基本稳定,但潘某好原来就有颈椎疼的老病,现在出现伤情后不能把责任归责我一人承担,双方就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费等相关费用赔偿问题再次协商未果,调解员们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全部过程后,就告诉潘某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要做到主动与潘某好进行协商,要争取到潘某好方的理解,承担合理的赔偿要求,其次,调解员又电话联系潘某好了解具体情况和倾听合理诉求,由于是跨省边际纠纷,路途遥远,又受疫情影响,给调解员工作增加了难度,只好先通过线上进行沟通协调,同时告诉潘某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现在事故已经发生,潘某好是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有防患意识,双方当事人又是堂兄弟,应以和睦为主,不能为赔偿伤了兄弟情份。

经过对双方诉求的了解,及大量耐心细致的劝导,最终基本达成意见,调解员草拟了协议,通过微信的方式,传递给潘某好,同时也告知潘某好把协议转交给岛石镇政府调解部门进行把关,为了体现协议公正公平,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议经过多次修改并最终确定。8月5日,家朋司法所所长郑亮明及家朋乡人民调解员带着潘某全,冒着高温酷暑赶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联系到岛石镇政府平安办舒主任,带着他们一起到潘某好家中,完善双方在线上的协议内容,两省调解员现场见证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潘某全一次性支付潘某好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但在转账时又出现了一个插曲,由于跨省手机大额转账要加手续费,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调解员又毫无怨言带着双方当事人驱车十多公里到银行营业厅当场完成转账手续,当潘某好方的手机响起到款短信提示声时,双方当事人都如释重负,脸上露出了微笑,一跨省接边联调的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此时已到了中午十二多点,调解员们谢绝当事人的挽留,与岛石镇平安办舒主任及对方当事人进行简单的告别后立即打道回府。

本次纠纷的成功化解,调解员们做到以法释人,以情劝解及充分运用高科技等方式开展跨省接边联调化解纠纷,为调解员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开展同类纠纷的化解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更是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接边联调促平安最真实的写照。(家朋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