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五河县人民法院小圩法庭开展了一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调解会议,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受邀参加。
据了解,此次调解事件是由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刘集支行申请,要求借款人梁某偿还所欠贷款及利息,梁某对基本事实无异议,提出了自己的实际困难,要求分期偿还,经人行工作人员与驻庭人民调员的共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快速、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会上,人民调解员王坤启宣读双方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都对该协议表示同意,并在人行蚌埠中心支行的见证下,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至此,此次调解工作顺利完成。
会后,人行蚌埠中心支行代表对此次小圩法庭调解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表示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与五河法院的合作,以提高为人民办实事的效率。
下一步,五河法院将继续加强调解工作力度,以此次小圩法庭与银行合作开展调解作为典型案例,继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双方自愿的原则,努力将群众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张佩文 记者 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