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校园里追逐打闹导致同伴受伤。学生、家长、学校应该如何担责?9月5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倾力化解了一起学生在校期间意外受伤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案件。法院组织学校、多方学生家长进行调解,三方当事人在法庭握手言和,当日达成调解协议,当庭履行给付义务。
原告和其他两名被告系同学关系,课间时分,三名男生互相拉手转圈玩耍,无意中造成原告摔倒,导致牙齿摔断一颗。各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故原告将多名被告和校方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本着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出发点,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情,为了不影响同学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法官向家长、学校释法析理,开展调解工作。因各方对于孩子牙齿的治疗费用看法不一,法院及时开展鉴定工作,并在鉴定报告出来后第一时间再次组织各方调解,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角度选择最优处理方案,分析家长与学校应尽的监护职责、教育管理职责,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无独有偶。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近日也受理了一起校园意外引发的纠纷。2021年9月28日下午,正值课间活动,小学五年级的小永(化名)与同学在教学楼走廊里玩耍跑动过程中,将小李(化名)撞倒,当天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右锁骨骨折。双方家长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小李将学校、小永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赔偿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考虑到该起案件几个当事人均是未成人年,为了避免案件给孩子带来心理影响,承办法官决定进行调解。法官首先组织各方当事人观看了事故发生时的视频监控,理清各方当事人的责任,随后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家长、学校、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保险公司和小永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3600元。
法官提醒:
未成年学生活泼好动,缺乏对行为危险性的认知和控制,学校在传授课堂基础知识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家长也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认知,避免行为不当伤害同伴。(陈媛媛 朱冠永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