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上海市某银行,顺利将冻结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账户款项33万余元扣划至法院账户,申请人宋某被拖欠的工程款得以部分兑现。
2018年4月,宋某与某建设公司签订《工程内部承包管理协议》,约定某建设公司指派宋某负责该公司在宣城某项目标段工程进行全面施工。后宋某组织实际施工,且施工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某建设公司陆续几次支付宋某部分工程款,仍余355余万元工程款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宋某遂于2021年将某建设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给付剩余未付工程款及利息。然法院判决生效后,某建设公司仍未履行工程款给付义务,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公司负责人未果,因该公司在宣城项目已经完结,且总公司住所地位于上海,2022年上半年因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便前往当地执行。执行干警遂决定通过网络司法查控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却发现该公司在全国项目林立,且在20余家法院均涉债务诉讼,账户众多却大都空空如也无可供执行价值,造成该案件执行一时之间陷入困境。
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放弃,而是待疫情形势好转后,立即前往上海找寻该公司负责人,却依旧未有所获。执行干警通过网络系统查询到该公司尚有许多项目正在施工,遂持续关注该公司账户实时进账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该公司终于有一笔333791.83元的款项进账,执行干警迅即联系银行将该笔款项进行冻结,并于2022年9月13日前往上海市某银行网点,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协助下,顺利将该笔款项扣划至法院账户。
“被执行公司对外欠债累累,又经常新开账户转移资金,非常感谢法院持续帮我们关注他们银行账户,否则我们的工程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着落。”拿到工程款的宋某再三向执行干警致谢。(刘明 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