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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9日公告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09-19 15: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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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恒远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安瑞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省城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第三人蚌埠恒远置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评贸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上海谨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评贸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谨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111民初169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辜永向:本院受理原告王连福诉被告辜永向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111民初36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凤娇:本院受理原告孙维惠诉被告安徽省茂森农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张凤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111民初19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沈东进:本院受理原告王蓉与被告沈东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11民初98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恒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桂兰与被告合肥恒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11民初77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张睿:本院受理原告陆婉与被告张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102民初29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张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陆婉借款本金2000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100元由被告张睿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朱永春:本院受理原告王红梅与被告朱永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102民初29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朱永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王红梅货款24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应按年利率3.85%计算,其中5000元货款逾期付款利息应自2020年8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止,10000元货款逾期付款利息应自2020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止,9000元货款逾期付款利息应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王红梅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6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246元由被告朱永春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送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马文俊: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李昌传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马文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房地产询价报告、拍卖裁定书。依法通过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评估被执行人马文俊与共有人陈凤林(342622198602156166)名下所有的位于上派镇人民西路与乐平路交口[科创·和谐园]16#1002室房屋,平均询价金额为1264202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价格有异议,应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并按规定缴纳复核鉴定费。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该房产。

肥西县人民法院

解除合同通知书

  阜阳市鼎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安徽省分公司在2021年11月30日通过公开询价招标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贵单位为中选公司,双方通过线上方式签订电子合同(编号为:60-123413-1-2111301543124047),约定服务区域为太和县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服务期限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中选金额为拾壹万贰仟零捌拾元整。

  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贵单位怠于履行物业管理义务,自2022年5月到8月,我公司提交的采购物业费电子订单一直处于未发货状态,导致物业人员工资从2022年5月份拖欠至今仍未支付。后我公司派员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多种方式均未联系到你方相关负责人员。

  2022年8月30日,我公司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向贵单位注册地址发函,要求你方在收到函件三日内与我公司联系并继续履行合同,结清物业人员工资。但贵单位无人接收函件,2022年9月7日我公司收到快递公司的退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合同之相关规定,贵单位行为已构成违约,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现郑重告知你方:

  《中国联通安徽省分公司物业管理公开市场采购框架合同》(编号为:60-123413-1-2111301543124047)于2022年9月8日解除。我公司将保留追究你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你方承担。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和县分公司

2022年9月19日

公告函

  淮北市倚天投资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汪慧倩与被申请人淮北市倚天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合仲字第0825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补充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提出反请求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7日、10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本委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在公告期满后的第20日上午9时在本委二楼仲裁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组庭、开庭期限期满日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