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近日,经过公告、报名、审查、考察等选任程序,宣城市司法局决定增补10名同志为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本次增补的人民监督员来自普通群众、律师、教师、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等群体,其中郎溪县1人,广德市2人,宁国市3人,泾县2人,绩溪县1人,旌德县1人,任期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5年8月9日。目前,全市共有36名市级人民监督员。(张梅)